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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招远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警种立足本职工作,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对各类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辖区安全稳定形势。
追逃不停,抓逃不止
案件一
今年下半年以来,招远市河东市场及城区其他市场盗窃手机及钱包案件频发。招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与巡警大队民警通过调查走访搜集了大量的现场作案视频和嫌疑人信息。经民警耐心搜索,缜密侦查,终于发现了该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9月15日14时许,巡警大队民警在其落脚点周边一超市调查时,发现超市内有一人与嫌疑人高度符合,遂将其控制进行盘查。
经查,该人为万某利(男,50岁)系网上在逃人员。并查明,其在2020年8月8日,曾在开发区某处将市民放在电动车内的手机盗走,价值约3000元,后被我局上网追逃。
现犯罪嫌疑人及相关涉案物品已被移交至开发区派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二
9月22日14时许,巡警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巡查时发现网上在逃人员李某照曾于21日在人民医院附近出现过,民警立即行动,通过调取社会面监控最终确定嫌疑人藏身地。经过蹲守布控,成功在体育场附近将李某照(男,33岁)抓获。
经查,该于2021年2月份以办理职工保险为由骗取他人9万元,后被我局上网追逃,在逃期间又诈骗他人钱财16万。现已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照及随身物品依法移交至张星派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三
9月27日,罗峰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获取线索,远赴大连,在大连市公安局某分局的配合下将历年逃犯蒋某丰(男,59岁,辽宁省鞍山市人)抓获。现已查明,该于2009年1月11日在招远市金海大厦,将刘某某的中国银行的存折内49000元盗走。
现该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招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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