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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六君子中,刘光第在临刑前不服,大声高呼。
他的这一举动倒不是贪生怕死,而是出于对未经审判而诛杀大臣的不满。毕竟堂堂四品衔的军机章京,如此草草处决,这种对于法治(古代)的破坏实在是令人扼腕发指。
前面说过,古代的皇帝要是想要杀人,一般是两种方法,一种是明着杀,也就是“显诛”。和第一种方法相比,第二种方法就快多了,这种方法就叫“隐诛”,也叫做“隐戮”——说白了就是见不得光的暗杀,而且是由皇帝或是古代当权者亲自下令搞的暗杀。
之所以说它是暗杀,就是因为这种处决方法不经过审判,不去宣读判决,更不会公开行刑——完全依照皇帝的指令办事。
跟我们一般理解中,通常暗杀都是买通一个刺客,悄悄去处理一下。而古代皇帝搞的隐诛不一定会派遣刺客,有可能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文官,带着一封诏书前去“赐死”。这种做法也叫暗杀(“隐诛”)。
在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暗杀方式一来是“见效快”,使者带着皇帝的旨意,一去一回,事情就办妥了;
二来是审去了审判环节,对普通老百姓甚至一些官僚也是严密封锁消息,省得引起动乱。万一犯法的是一个高级官吏,一审判还不得审出点什么皇室丑闻来?底下的小官岂不个个人心惶惶?
第三点,也可以看作是封建制度下,皇帝对臣子的一种特殊关照——保全臣子的名誉,而且让臣子尽可能地免受皮肉之苦和牢狱之灾,体面一点离开人世。
梁冠华老师的《神探狄仁杰》中,就用这种“隐诛”的方式,送走了包括“李青霞”(假死)“袁天罡”在内的不少反派。
狄仁杰的这类做法,实际上就是“隐诛”
皇帝搞的这种不经过公开审判、公开处刑的暗杀方式,最常用的是三种手段,就是派人送去刀、索、毒——也就是钢刀匕首、白绫绳索、毒药鸩酒。大臣如果知趣乖乖自杀,对于皇帝而言自然是皆大欢喜;如果不知趣誓死不从,那皇帝的使者只好亲手送他上路。
史书中有不少类似的例子,如果翻阅汉代的百官公卿表可以发现,汉代,尤其是汉武帝年间,不少二千石以上的官吏被下狱论死,很多人最后的事在狱中“自杀”(比如丞相级别、御史大夫级别),说是自杀,其实就是皇帝偷偷派人送了一程。
当然,这种“自杀”对于臣子来说,特别是犯了罪的臣子来说,确实也是一种体面。古人曾经说过“刑不上大夫”,说得不是古代的大夫犯罪不用受刑,而是说他们受的刑罚不能和一般人一样,真要是挨了一顿鞭子抽,颜面何存?所以乖乖自尽就好。
而且对于选择用刀剑自杀(被暗杀)的人来说,过程据说还很有仪式感,叫做“白冠牦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提前造好一间用来请罪的屋子,跪在那里,头上戴着丧服衣冠,坠着牦牛缨。身前放着一个用来放血的水盘(青铜盘),手里拿着剑抵在颈动脉上,只待上级一声令下。
在某种意义上,搞暗杀,这还是皇帝,或是皇权的握有者,知道要点脸的表现。真要是碰上暴君,人家连暗杀都不搞。隋文帝明着在宫殿上,命令武士用皮鞭、木棒将大臣殴打致死;明朝皇帝开庭杖之法,被打死的进士第以百计数.....至于戊戌六君子,更是被一纸圣旨判了死刑(矫诏),被押赴菜市口行刑。
当皇帝还知道要脸、还知道要搞暗杀的时候,说明彼时的皇权尚没有如后世记载那般酷烈。等到皇帝不再搞暗杀,而是直接明杀的时候,那就说明皇权彻底垄断了一切,中国历史彻底迈入了封建制度下中央集权最为严重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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