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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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接诊时,发现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怀孕?
老师家访时,发现学生有多处淤青?
村委会工作人员入户时,发现未成年人遭遇家暴?
遇到这些情况要怎么办
正确答案:立即报案或举报!!!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教育部等九部委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确立了强制报告制度,今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强制报告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强制报告知多少?
知识点一: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知识点二:什么情况时要报告?
具体包括以下9种情形:
(1)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2)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3)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4)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5)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6)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7)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8)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9)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知识点三:具体由谁来报告?
凡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都是强制报告义务的主体。
其中,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组织是指:
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酒店等。
知识点四:不履行报告职责有什么后果?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和意义、强制报告制度的主要核心内容、谁负有强制报告制度的义务、遇到哪些情况应当报告等问题,通过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就如何正确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进行详细介绍,最大限度发挥强制报告制度的功能。
进学校
进机关
进社区
检察官呼吁
当你发现
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时
请你多看几眼
多问几句
多做一点
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共同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供稿: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刺桐花”团队
编辑:汪宝英
茶乡检韵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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