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拟命名长丰县等10个地区为第四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示。 据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是过去生态市、县创建的升级版。 《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方面,明确30项具体指标,涉及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系统、资源节约与利用、生活方式绿色化等。 涉及环境质量改善的指标均为约束性指标,如优良天数比例≥80%、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等。
全文如下
关于第四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市县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现对长丰县、天长市、郎溪县、六安市金安区、六安市裕安区、安庆市、安庆市大观区、怀宁县、宿松县、休宁县等10个拟命名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15日。
公示期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上述10个市、县(市、区)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电。
电话(兼传真):(0551)62775373;
邮箱:hbtzrc@126.com;
通讯地址:230071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新区怀宁路1766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0月8日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万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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