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英国,大多数人肯定对此感到非常熟悉,但如果说斯图亚特王朝,肯定会止步的,其实斯图亚特王朝与英国有着密切的联系,在革命史上起到了过渡的作用,曾经也是一个强大的王朝,可为何这样的一个王朝却在早期实行“卖官”的政策?这对于国家的发展不是不利吗?
一、客观的经济环境对于当时王朝的财政并不利
1、16世纪后新航路带来的价格革命使得货币贬值,财政货币“缩水”
15、16世纪,以西班牙和葡萄牙为先锋的新航路开辟运动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自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欧洲各国开始对新大陆进行疯狂的掠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黄金、白银等价值物。
这些东西被大量运往欧洲,包括斯图亚特王朝,由于当时的银行金融体系并不是十分发达,根本无法承载这么多的价值物,加上人们对于金银财富的贪欲和对世俗生活享受的贪恋,故当时在整个欧洲都爆发了严重的价格革命。
出现了通货膨胀的现象,买卖的商品逐渐价格升高,因为货币在欧洲市场的大量涌入,金银的实际价值被此次价格革命贬到了极点,货币贬值,如1510年,基本物价指数为 100%,1557 年就到了409%。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越来越严重,打破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人们逐渐地生活困难,连日常用品都买不上(以前虽没有大量的金银,但起码可以养活自己,现在金银的大量出现,连养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可真算得上一种灾难),社会秩序的关键逐渐由当时的政府掌控。
可是通货膨胀带来的不仅仅是民间的灾难,也是政府的灾难,这次通货膨胀,同样也使得财政在不断地减少,因为货币贬值。
当然,加上民间因通货膨胀所带来的一切影响,地方上的税收根本没有办法及时上交,一方面政府在不断地花钱,另一方面钱也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补给”。
故财政是处于崩溃边缘的,如果政府再拿不出实际的措施,阶级矛盾肯定会被激发,人民对于现在的政府逐渐生出怨恨情绪,王朝可能随时都会面临覆灭,所以王朝的统治者想出如此简单且来钱快的方法并实行也就不足为奇了。
2、统治者对于当时紧急变化的经济束手无策
当时,王朝出于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实行了鬻爵制度,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统治者并没有根据当时急迫的经济形势做出正确的经济调整(其实不能全怪统治者,主要的原因还是集权不够,就算你想做什么也不完全行)。
当时的统治者是詹姆士一世,他一开始并不是英格兰的国王,而是苏格兰的,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发展很显而易见,英格兰的发展要优于苏格兰,所以当时这位国王见到这样的“美妙世界”,什么统治都不想了,而是沉浸在物质生活之中。
另外,这位外来的统治者并没有十分出色的能力治理国家,所以对于突发情况的出现,他并没有采取实际有效的措施,导致地方和中央之间的账目混乱,各个行业的发展的物质,政策补给根本没有得到,以及在相关的税收方面没有建立一个完整可行的制度。
就拿詹姆士一世在专卖的问题上来说,当时他借口需要给工商业和一些困难民众支持,给一部分人商业上的垄断权(一般是行业上的领头人物),即所谓的专卖权,这些人其实在根本上是詹姆士一世的人,很明显这是想要获得额外的钱财收入。
不得不说这位国王治理经济的手段真的是太不明智了,用垄断去获得暂时的钱财,一点都没有考虑到未来工商业以及各个行业的发展,丢了西瓜去捡芝麻说的就是这样的人了。
在这样的统治环境下,去要求这位国王发布什么很有用的经济制度是明显不可能了,不过实行“卖官”这样的政策倒是这位国王可以干出来的事。
3、斯图亚特王朝和前王朝都很喜欢花钱
其实,在詹姆士一世继承他表姑婆伊丽莎白的位置之前,英格兰就已经欠了很多债务了。
英格兰和其他欧洲国家不同,君主的财产与国家的财产是两回事,所以君主的财产是有限的。君主的财产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封建土地的租金,但这些自从价格革命后,货币贬值,租金的收入很不景气。
加上英格兰的君主和贵族阶层都是好花钱的主,比如,伊丽莎白的加冕礼和死后葬礼花费了大量金钱,致使后来詹姆士一世继位时,英格兰就已经欠了40万英镑。早在亨利七世时期,从威尔士带来了许多廷臣和随从,就已经加重了王宫的供养。
亨利八世更是结了很多次婚,且不论婚后分财产什么的,就每次办婚礼的这些钱足够是一笔巨大的开销了,故后来王室成员增加地很快,所需要的王室管理人员也在增加。
后来的开销很大,并且进行了多次王室内部的缩衣节食的改革,这笔开销减不下去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这。这样一来,想要自己的财产够自己用怎么可能,这也是后面国王屡次和议会起冲突的原因。
二、外部和内部的政治危机不断加深,影响到财政收入
1、政治上的官员构成不合理,腐败和臃肿问题较为严重
随着英格兰的发展,国家机器也是要跟着发展的,但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的国家机器仿佛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在亨利七世时期,为了加强君主的集权统治,在地方设立军政官,郡长的权力因军政官的制衡而减小,本来都铎王朝的地方统治并不牢固。
所以很多除中央以外的领地,尤其是一些边远,中央没有多少控制力的地区,需要地方势力的一定控制。这在中国很常见,甚至是乐享其成的肥差,但是在英格兰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地方上的一切开销需要郡长自掏腰包,并且地方上所有的赋税都需要上交中央,故没有多少乡绅愿意担任郡长一职。
既然地方上的统治没有办法自己来完成就只能国家委派人前来管理,即军政官。之前没有地方势力担任郡长一职,故地方上具有巨大的政治真空,而这个真空正是由于军政官的到来而填得严严实实的,以至于后来军政官的权力越来越大,地方上的军政,经济等事务都是由军政官说了算。
故后来地方上交的赋税在不断地减少,由于军政官本身带有和中央朝廷的密切联系,故中央也查不到他们头上。在地方上存在巨大的贪污问题的前提下,还想中央的财政盈余,怎么可能。
后来在伊丽莎白时期发现了这个问题(不过没有完全解决,只不过换了一个人贪污而已),所以将治安法官的权力提高,管理地方上的一切基层事务,这样将原来军政官的统治基础抽了个精光,并且直接听从于国王的命令,有地方势力担任。
为了限制治安法官的权力,英格兰设置了很多个,使得每个治安法官都可以拥有地方的管理权,但可管理的范围又很小。
在15世纪的每郡10个人增加到16世纪的每郡40到50人。到1580年,英格兰治安法官的总数达到了 1738人。所以官员的臃肿问题是极其严重的,到了斯图亚特王朝时期也是这样。
2、为了更好加强君主集权,通过卖官是一个拉力量的好办法
当时由于詹姆士一世是“外来”的国王,在英格兰并没有太大的势力,仅仅依靠的只有从苏格兰带来的人,所以为了更好地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需要增大自己的力量,卖官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办法。
当然,不可能有钱就可以买得到官做,肯定还要接受国王方面的审查,审查主要是审查其背景实力,能不能有很大的力量为国王使用。
当时的主要接受这方面意向的人是当时新兴商人阶层,他们迫切地想要打破原有的政治束缚,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这样的一股新兴势力,没有原来贵族那样复杂的背景,国王用起来肯定得心应手。
另外,当时都铎王朝时期,对于封爵制度是非常严苛的,当时的骑士和贵族人数都不是很多,甚至可以用少的可怜来形容,国王肯定希望贵族势力有所增长,不然就会被议会势力盖过。既然有供应和需求,为什么不可以?
三、总结
其实,在大多数历史时期,对于鬻爵都是比较隐晦的,像早期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这样公开鬻爵,并且还是统治者一手操作的,很少。
因为大多数的统治者要顾忌自己所属的官僚队伍的廉洁性和效率,如果做出鬻爵的行为,那真的是无可奈何了。
参考文献:
1、《英国史》
2、《苏格兰史》
3、《权利请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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