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可铭法官一行人在当地政府干部的带领下前往争议地现场
朱可铭法官拿出测绘图和当事人一起指认争议的土地四至
朱可铭法官和当事人做了笔录,并释明了一些大家的疑问
10月8日上午,宾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朱可铭带着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像往常一样,驱车前往一起涉土地使用权的案件进行现场勘查。
案件的原告是马山县周鹿镇的弄卜经联社,第三人是周鹿镇的长源养殖场,被告是马山县自然资源局、周鹿镇政府,被告根据第三人的申请给予了第三人养殖场设施农用地的批复及用地许可。原告认为被告的批复及土地行政许可损害其集体合法权益,因此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批复及土地使用许可。
当天临近中午时分,朱可铭法官一行人在当地政府干部的带领下前往争议地现场,汽车穿过山林间的小路,来到了养殖场所在的猪槽沿山。一下车,朱可铭便和当事人聊了起来,一边跟当事人了解养殖场建设的历史情况,一边询问案件涉及争议焦点问题。双方说着说着,有些争执不下。法官又拿出测绘图和当事人一起指认争议的土地四至,烈日当空,法官行走在路上,汗流浃背。随后,朱可铭和当事人做了笔录,并释明了一些大家的疑问,便结束了今天的现场勘察。朱可铭一行人与当事人告别后,便驱车踏上归途。
土地山林水利这类“三大纠纷”在行政案件往往都是矛盾比较尖锐的案件,涉及的群体范围广,跨越时间长,法官为了明确双方的争议地四至范围,为了更深入的了解争议地现状和案情,大部分案件都需要到现场实地勘查。宾阳县人民法庭行政庭法官爬山涉水,勘察现场是他们的工作常态,无论是在田间地头还是在山林间都有法官为了公正司法的身影和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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