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5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看到这个通知,全省的医疗圈犹如同宁静的湖面扔进巨石,掀起一波大讨论。
《通知》中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实践导向、科学评价,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但列出的八条能力业绩评审条件,让绝大多数医务人员望而生畏,犹如晴天霹雳。
官网截图
评审条件:申报全省正高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条以上,申报全省副高职称、基层正高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条以上,申报基层副高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条以上:
参评条件
1.具有自主创新标志性的专业技术成果、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或引进新技术、填补区域内标志性技术空白并获得广泛认可(申报全省职称需填补省内空白,申报基层职称需填补县区地域内空白)。
2.为河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临床救治、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流行病学调查、药物疫苗研发、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心理治疗等在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疫情防控一线人员。
3.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
4.在二类及以上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5.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第1名)。
6.获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河南省医学会授予的医学科普奖1项(限第1作者)。
7.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
8.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限主要起草人)。
《通知》明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规定,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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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丨王丽娜
统筹丨王嘉译
编辑丨刘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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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 临床检验医学、河南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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