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1日,深圳盐田海鸿居项目发生一起高坠事故。事故经过是该项目在当天要进行15层至16层爬架外墙提升作业,在各方完成检验验收及现场交底后,徐某安排罗某和周某去15楼爬架打翻板(把爬架上与墙体接触的活动密封翻板收起、固定,避免爬架提升时与墙体产生摩擦),罗某与周某分开作业,罗某单独在自己工作范围一侧作业,周某在另一侧打翻板过程中遇到徐某来帮忙,两人汇合后认为翻板作业完毕,就上到16楼主控电源箱处。13时左右,徐某、陈某、周某站在爬架的不同层位上观察爬架周围的情况,由徐某操作遥控器开始提升爬架。13时46分左右,爬架基本提升到位,这时大家感觉一直没有看到罗某,周某就给罗某打电话,但是一直没有人接听。3人就分头在作业的楼层寻找但均未看到,最终在1楼发现已坠楼的罗某。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未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在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爬架打翻板作业,工作过程中不慎从翻板打开后形成的临边孔洞中坠落,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 1)员工岗位职责不清,爬架作业特殊作业人员与普通作业人员的工作职责没有详细划分。
( 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爬架作业的特殊性认识不清,无证操作,无视劳动保护规定,不系安全带。
(3)违章指挥,带班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排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进行架子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相关作业。
( 4)现场管理缺失,相关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用工、未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未能对施工现场实施有效管控。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存在缺陷,密封翻板与建筑物的距离超出设计方案,形成较大孔洞。
如何及早避免事故发生?
生命尤其可贵,一个生命的失去,催生一个家庭的悲剧。目前,我国的建筑工人队伍素质良莠不齐,专业操作者数量缺乏,普通作业人员常是以农民工为主,安全技术培训困难。国内多起安全事故均是由于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时不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为保障爬架施工安全单靠安全技术培训,严格安全管理已无法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干预为爬架带来安全保障。
首先通过视频监控系统预防危险操作、确定设备安全状况,在爬架架体上安装视频监控后,管理人员可通过监控视频了解到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如出现危险操作,可及时联络制止。另外在发生意外状况时,视频监控可记录过程,方便后期追查。其次通过安全巡查系统,梳理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各个设备各个点位的安全。系统会自动列好检查清单,检查人员通过清单进入项目现场逐一检查,并通过手机即可上传文字照片,确认检查无误。清单提示可避免检查疏漏,一旦检查出问题,可及时通知整改。文字及图片上传则可提升检查质量,有了文图凭证,检查结果便有据可查,安检人员更不敢马虎对待。
最后安监系统可协助管理人员全方位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安监系统可通过传感器感应监测,采集到的架体承重数据,架体平整度数据,当超过设定值,该点位便会报警。平台同步报警值并自动发送提示信息至现场项目管理人员。这样既可以远程管理设备安全,又能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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