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堡垒,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长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2021年10月20日起,对全县所有人员(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各位居民按照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
二、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三、核酸检测前如有接种新冠疫苗的,请于24小时后再进行核酸采样。
四、对拒不接受采样、不按时间间隔要求采样、重复采样等扰乱采样检测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总台记者李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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