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出炉
新快报讯 记者陈慕媛报道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建立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三级管理体制,历史城区内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量,严格控制建筑高度。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完善制度机制政策、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确保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推动广州焕发经典名城魅力、展现时代花城活力,助力广州高质量发展。
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三级管理体制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
保护市域自然山水格局
《实施意见》提到,保护市域“山、水、城、田、海”的整体空间格局,塑造依山、沿江、滨海的风貌特色,强化云山、珠水、花城的整体意象。重点保护越秀山、白云山、帽峰山、九连山等山体山脉,以及以珠江、流溪河、增江等为主体的河流、河涌水系和以护城河、西关涌为代表的历史水系,保护山体、水系自然生态环境,严控山边水边新建建筑高度和尺度,保持白云山至中山大学北门广场和白云山至越秀山至珠江的山江视廊。
保护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重点保护古代、近代传统中轴线、越秀山明城墙遗址等广州古城郭遗存和历史水系。历史城区内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量,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同时,保护沙面等26片历史文化街区和19片历史风貌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历史环境要素,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延续历史风貌。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活化利用
《实施意见》指出,要大力推动文物的活化利用,在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和保障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活化利用,探索解决制约文物活化利用的制度障碍,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做好杨家祠、两广区委军委旧址等保护利用工作。
继续加大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力度,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倡导创新技术方法和材料使用,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做好市第二棉纺厂、华侨糖厂、紫坭糖厂、粤汉铁路黄沙车站旧址等活化利用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和利用,加强岭南建筑记忆、语言、饮食、中医药、老字号等传承保护,繁荣发展粤剧、岭南画派、广东音乐和“三雕一彩一绣”等,探索海防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水利灌溉遗产保护与发展路径。
此外,打造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典范区域,推进“东、中、西”三大历史文化片区保护传承。东部以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为核心,打造“红色+”融合发展示范区。中部推进以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为代表的传统中轴线复兴,建设广府文化客厅,展示千年商都菁华。西部依托恩宁路、沙面等历史文化街区营造西关岭南文化风情区。
编辑:白茶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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