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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以案代课进法院,禁毒教育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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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10月22日,江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涉毒案件,县第一中学50余名学生到庭审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禁毒教育。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毛某波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黄某邦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宣判被告人毛某波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黄某邦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针对这两起毒品案件审理情况以案释法,详细为学生们讲解毒品犯罪的特点及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们摈弃对毒品的好奇心,谨慎交友,拒绝诱惑,不沾染毒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同时,法官还针对现场摆放的毒品模型,向学生们介绍毒品的种类、形状等特征,提高学生们的识毒能力,并向学生发放禁毒宣传手册宣传毒品危害,引导学生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参加旁听的学生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不仅让他们近距离感受到了法庭的庄重肃穆和法律的公正严明,也让他们对禁毒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深刻认识到毒品对人身、社会乃至国家的严重危害,并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会提高警惕,自觉远离毒品,不让青春“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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