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与白》
放下破事,上来喝茶!
手机在叫,这是阿福的声音。
退休后的阿福在儋州市那大镇开了一间诗乡歌海文化会馆,有书有画,有琴有棋,有歌有茶,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上八楼来,阿福没有先给我茶,而是递过来一本诗集。
我问:出啦?
阿福说:出了。
我接过诗集,说:让我好好看。
阿福说:不仅看,还要说呢。
我说:好。
阿福的诗集叫《黑与白》,在《自序》中写道:“因为想不开才写诗,写诗就想通了。” 有意思!他在《写诗》中又写道:“把看见的听见的/放在心窝上煮熟/然后/再吞下去/充饥已经疲惫不堪的情怀。”好啊,这样的诗我喜欢。阿福的诗既然是“放在心窝上煮熟”,可以“充饥”,必然摒弃了空泛和矫情,以真诚和朴实的面目见人,而且浸润着他的情愫,牵扯他的思维,藏掖他生命的声音,带有他的体温,读着可以触摸到他跳动的脉搏,又能窥见流动在他心底的那条隐秘的河流,让人感动在他的诗行中。
其实,阿福本身就是一首有韵味的长诗,和他在一起,不缺乏快意,只要你稍凝神,就感觉到他的身上飘动着诗的影子,他在嬉笑怒骂中,很自然地泼出诗的意象。我窥视阿福的简历:一个山村里走出来的小伙子,不经意中踩上了云梯,翻个筋斗便成为空军战斗机的一级飞行员,纵横驰骋在云上云下,让他的山村伙伴们不时仰望长空,在繁星中寻觅他的身影;他借助飞机的翅膀在天空翱翔,他的思维也长出了翅膀,翩翩起舞在字里行间,随手采摘有灵性的文字,排列成一行行诗句,也就变成了一个诗人;他在天上、在地上,从不同角度观看世界,发觉世间万物分外活泼生动,他别出心裁用一支毛笔操练文字,居然把方块字操练成有形有神有生命的书法,我很喜欢他书法的灵动和隽永,他是一个很有名气的书法家;他把文字编织成意味盎然的文章,将他的情感揉搓进去,他又成为一个散文家。又回头来看阿福的诗,他的文字意象深远,却让人真切地感触到他情感的波澜,比如他在空中回望家乡,在《故乡》一诗中写道:“回到故乡/拾回孩时的调皮/涂上泥巴/让村边那条小溪认得我。” 他在云层里俯视大海,在《南海之梦》里写道:“面朝南海/梦回故里/我把海螺当酒杯/斟满惊涛/喝下滚滚翻腾的海……”更让人快慰的是,他的书法也自然而然地融入诗的意境,他在《书法》中写道:“雨/淋湿了黑的夜晚/纸/便成了云的故乡。” 他用右手抓笔写字时,感觉好像泼墨于云雾间,于是署名“云墨”;用左手抓笔写字时,灵动敏捷,便署名“左道”。
读阿福的诗,能激荡人的情怀,但是读着,心里常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平和,蓦地又肃然。他的诗不仅激情澎湃,还有凝重和睿思,不时闪动着哲理的幽光。可想而知,一个人经常从地面上天空,又从天空回到地面,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必有独特的感受,后来,他又退役回地方工作,得到地气的温润,接受生活的洗礼,目光会从敏锐逐渐趋向深邃,能透视世界光和色的神奇。阿福那些富有哲思的诗句,就是吸收了大地的灵气,融入自己的智慧,酿造出来的。比如这诗集叫《黑与白》,本身就是一个哲学的母题。他在开篇的《筷子》中写道:“一根是白天/一根是黑夜/用早晚/夹起三百六十五个日月。” 不经意中,便把黑白与天地与生活缝缀在一起了。
是啊,黑与白是世间的底色,却可以幻化出斑斓的景象,尤其经诗人着意拨弄,也就气象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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