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洛水钟鸣
(识局微信公共账号zhijuzk)
注意我说的不是“举报者”而是“滥用举报者”。谁愿意对号入座,我可没办法。
前天,承蒙识局君不弃,推送了拙作,我知道这个话题争议挺大的,也做好了挨骂的思想准备。
但我确实没有赞成吸毒嫖娼的意思,也没有说我们应该给失德艺人复出的机会。如果您读完了全文,会发现我想说的是我们应该区分艺术的公益和艺术家的私德,应该区分艺术的完美与艺术家的不完美。
换句话说,我认为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待一个失德艺人曾经的成就和贡献,他做错了事固然应该受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人就一无是处。如果他自始至终一无是处,我们当年追捧他干什么呢?
当然,读者没有义务读完我写的文字,有人误解我的意思,跟我本人的表达太啰嗦也有关,这完全可以理解。
还有些人,有很强的二元对立思想,只要我不是猛烈抨击失德艺人,他就一定要理解为我在为失德艺人洗地,这个我也理解。
我甚至不能说这种二元对立思想是不对的。我算老几,凭什么说人家的不对,我就对呢?
所以,留言区里不同的见解,甚至攻讦和谩骂,都没什么。真正让我感到可怕的,反倒是那句“三观不正,已举报”的留言。
我想请问这位留言者,什么是“三观正”,什么是“三观不正”,正的标准是什么,您凭什么判断我的三观不正呢?
难不成,跟您三观一致的,就是三观正,跟您三观不一致的,就是三观不正?
也许您会说,世界上存在一个主流三观,跟主流三观一致的是正,跟主流三观不一致的就是不正。您默认您的三观符合主流三观。
但您真的调查过14亿国人的观点吗?您确定您持有的观点,是超过7亿人认可的吗?
当然,我这么说,也有点胡搅蛮缠的味道了,毕竟不可能有人做那样的调查。
那好,咱就算我这篇文章三观不正好了。可这就要被举报吗?
我们知道,举报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不光被举报者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举报者同样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们之所以要赋予公民举报的权利,是因为这样可以更好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但我这个“三观不正”的文章,违了什么法,犯了什么罪?
顺手一个举报,太简单了。可您想过没有,这背后的代价是什么?
这个世界上,似乎总有这么一类人,他们总是希望用公共强制力来为自己的观点撑腰。
于是,当他看到跟自己不一致的观点,他总要举报。他的潜台词其实是:跟我不一样的,就不该存在。
这是要干啥,千秋万载一统江湖啊?
可问题是,“江湖”之所以不会干涸,也不会变成一潭死水,恰恰是因为它容纳了太多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观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观点可以自由讨论,“江湖”也因此而精彩。
如果人人看到自己不爱看的观点,都去举报,“江湖”里估计也就剩不下什么了。
当然,有关部门自然是能够明辨是非,无厘头的举报不可能达到目的。但我担心的,却是这种“唯我独尊”的心态、这种“碍我眼的人都滚开”的逻辑。
这不光是我一篇文章的问题,甚至也不光是失德艺人一个话题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风气的问题。如果举报成风,今天你举报我明天我举报你,人与人之间将失去最起码的信任,谁也不敢再公开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
每个人在开口前,都要看看别人怎么说,大多数人怎么说,世界上还能剩下第二种声音吗?
而且,如果不能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这个想法的存在就会让人痛苦。长此以往,人们为了免于这种痛苦,就会连自己的真实想法都要主动扼杀。
——我不想了,我就随大流吧。
这么发展下去,我们的社会上还能存在独立思考吗?没有了独立思考,还说什么发展,说什么创新,说什么进步?
没有独立思考的社会,是注定没有未来的。难道我们要让未来毁在“滥用举报”这种事上吗。
希望那些动不动就举报的人能静下心来想想,当您看到一个自己不认同的观点时,能不能先琢磨琢磨、讨论讨论,甚至先反驳几句,而不是立马举报。
我承认,举报是您的权利,同时举报也是对我的监督。但请不要滥用这项神圣的权利,或许等您发现自食恶果的时候,就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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