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成功为一名来自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重伤患者李某办理了社会救助基金,及时送去了“救命钱”。
今年9月26日早上6时许,天未亮,正下着小雨,张某驾驶小轿车从河东区潘家湖向谢家庄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金科产业园东侧路口时,与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在一起,李某受伤,车辆受损。事发后,张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把已昏迷的李某送至临沂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办案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李某受伤非常严重,所需治疗费用较高,肇事车交强险根本无法满足李某医疗费用支出。李某是一名内蒙古到临沂的务工人员,家庭非常困难,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
得知这一情况后,河东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介入,以最快的速度为李某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10万余元,并迅速垫付到位,切实解了李某的燃眉之急。经过救治,李某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恢复之中。
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通讯员 陈佳梅 姚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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