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在县行政会务中心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进行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加光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吉富、杨孝祥、徐素琼、杨寿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冬良,县法院院长杨霄明,县检察院检察长姚元龙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祥云县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祥云县矿产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祥云县红十字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祥云财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近两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祥云财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决定。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颁发任命书。
进行宪法宣誓。
祥云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赵洪路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1年10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祥云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挺的提请,决定:
任命赵洪路为祥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祥云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祥云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张欣强等6名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祥云县人民法院院长杨霄明的提请:
免去张欣强同志的祥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永清同志的祥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茶本祥同志为祥云县人民法院下庄法庭庭长。
任命杨启雪同志为祥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祥云县人民法院云南驿法庭副庭长。
任命胡诚同志为祥云县人民法院下庄法庭副庭长。
任命李欣芸同志为祥云县人民法院禾甸法庭副庭长。
祥云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祥云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一柏等7名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元龙的提请:
免去陈一柏同志的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李光照同志的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周文同志的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郭明同志的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杨雪艳同志为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忽伊妮同志为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任命杨丽英同志为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祥云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图文作者:记者刘辉 辉树翔 通讯员:张美春
来源:祥云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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