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甘肃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疫防办明电〔2021〕268号),结合全县疫情防控需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所有诊所(包括诊所、中医诊所、中医综合诊所、口腔诊所等)即日起一律关停,不得接收任何病人和出售药品。
二、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民营医疗医院即日起全面停诊,原有住院患者实行封闭管理诊疗,但不得接收新患者。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自身防护,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院感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三、县卫生健康局要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核实诊所、民营医院关停情况,对拒不停业、不配合、不执行的,依法清理取缔,造成疫情传播者,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恢复诊疗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陇西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编辑整理: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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