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谢艳 记者 李田)《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个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对解决执法改革中体制机制性问题、巩固改革成果、在交通运输领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等具有重要意义,为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贡献四川智慧、提供交通样板,省厅和市局高度重视,先后于2021年11月1日、3日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学习宣贯《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洪雅县交通运输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全体执法人员约4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宣贯活动。
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全文学习,并结合当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环境和实际情况进行了逐条解读,提出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县局将针对省市两次会议精神开展一系列工作。一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主动学,将其纳入会前学法中,做到人人知晓,形成全局上下学习宣贯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利用交通行业内出租车、公交车、车站、码头、超限检测站等滚动显示屏对《条例》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依法维护交通运输秩序的氛围;三是引导执法人员注重法律法规知识积累,定期参加培训和考试,不断增强执法本领。(洪雅县交通运输局供图)
编辑:肖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