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民营钢企之一沙钢集团因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11月2日晚间,沙钢股份(002075.SZ)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沙钢集团”)转来的证监会对沙钢集团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1061号),因沙钢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沙钢股份表示,上述立案系对沙钢集团的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立案调查期间,沙钢集团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月2日,沙钢股份收于6.01元/股,跌3.06%。
公告暂未披露沙钢集团被立案调查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贝壳财经记者关注到,2019年,沙钢股份曾因未披露股东减持计划遭龙宇燃油实际控制人刘振光(603003.SH)举报,并被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据贝壳财经记者关注,沙钢集团最新一期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正在申购期间,定于11月5日上市流通。
沙钢股份之前披露的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65亿元,同比增长35.37%;归母净利润为8.26亿元,同比增长90.76%。沙钢股份称,业绩增长受益于报告期内钢铁行业运行态势良好,公司通过技术改造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同时深挖降本潜力,生产经营持续向好。
今年以来,沙钢系动向频繁。沙钢集团于5月透露拟参与河南钢企安钢集团混改。7月,筹划近四年后,沙钢股份将数据中心业务装入上市公司的重组预案因盈利能力存较大不确定性等原因被证监会否决。
拟参与安钢集团混改 百亿非钢重组遭否决
今年以来,沙钢集团动向频繁,曾拟通过参与地方钢企混改开启钢铁主业扩张。
5月中旬,安阳钢铁(600569.SH)公告称,控股股东安钢集团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沙钢集团拟参与并成为安钢集团控股股东。
公告显示,沙钢集团有意向以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参与安钢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成为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兼并重组是行业必然趋势,若沙钢集团完成对安钢集团的混改,以沙钢2020年产量4159万吨, 加上安钢的1120万吨,则产量可以达到5279万吨,就可以在鞍钢与本钢重组的前提下实现位居全国第三。
不过,贝壳财经记者暂未获悉安钢集团混改事项进展。安阳钢铁曾在8月回复投资者表示,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后续公告。
钢铁主业布局之外,沙钢近年积极推进的非钢业务遇挫。
筹划四年有余后,沙钢股份将数据中心业务装入上市公司的重组预案因盈利能力存较大不确定性等原因被否决。
7月7日晚间,沙钢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此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
据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公告,其对沙钢股份此次并购的审核意见为:申请人未能充分披露标的资产海外政策风险和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沙钢股份此次并购核心标的为由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苏州卿峰”)持有的Global Switch 51%股权。沙钢股份拟以188.14亿元收购苏州卿峰100%股权,进而将Global Switch注入上市公司,由特钢业务转型为特钢、数据中心双主业共同经营。
Global Switch目前由沙钢股份控股股东沙钢集团实施控制。沙钢股份收购Global Switch亦规划已久。早在2017年6月,沙钢股份即已发布该交易的相关预案。
沙钢收购Global Switch系基于对数据中心业务的看好。在交易报告书中,沙钢股份援引外部资料称,2019年中国IDC(互联网数据中心)市场总规模为1562.2亿元,同比增长27.2%。未来三年,中国IDC市场规模仍将持续增长,预计到2022年,中国IDC市场规模将达到3200.5亿元。
2019年曾因未披露股东减持计划遭龙宇燃油实际控制人举报
2019年4月,沙钢股份曾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34号)。该警示函显示,江苏监管局在处理举报事项时,发现沙钢股份于2018年11月17日收到股东刘振光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但一直未披露该股东的股票减持计划,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沙钢股份称,经自查,公司在收到股东刘振光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沙钢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刘振光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经与刘振光多次沟通,2018年12月21日,沙钢集团与刘振光签署了《刘振光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刘振光向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撤回了举报。
根据警示函透露的信息,刘振光于2018年11月17日向沙钢股份发去减持计划告知函,但沙钢股份迟迟未披露其减持计划,导致刘振光在此期间向江苏监管局举报了沙钢股份。后在刘振光向沙钢股份发去减持计划一月有余后,沙钢集团与刘振光就股份受让达成协议。
2018年12月27日,沙钢股份就沙钢集团与刘振光的股权转让交易披露显示,沙钢集团受让刘振光持有的上市公司1.39亿股股票,按照每股8.046元的价格,价款合计人民币11.18亿元。
据悉,刘振光出售沙钢股份股权系由于银行贷款到期,且需解除公司股票的质押,沙钢集团则基于看好上市公司未来转型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而受让。交易完成后,刘振光对沙钢股份的持股比例自6.9785%降至0.6797%,不再为持股5%以上股东。
刘振光为龙宇燃油(603003.SH)实际控制人,于2015年2月首次入股沙钢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按照每股5.29元的价格受让了沙钢集团持有的沙钢股份1.1亿股股票,共耗资5.82亿元,并自此进入沙钢股份前十大股东名单。刘振光其时称入股系因看好沙钢股份的未来发展前景,希望实现投资收益。
不过据沙钢股份披露,2016年开始刘振光所持股份长时间处于较高比例质押中。将所持大部分股票转让给沙钢集团后,刘振光未再出现在沙钢股份前十大股东名单中。
沙钢股份在披露江苏监管局警示函时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文丨来源: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朱玥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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