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东南网记者接到网友关于房地产商要求购房捆绑车位的投诉后,调查报道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表示购房时遇到同样问题。
同时也有网友提出疑问
针对捆绑车位等销售乱象
到底该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
近日,莆田市住建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莆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中提出,未来三年,将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问题,同时该方案规定了整治事项责任单位。
记者了解到,网友们所关心的捆绑车位销售的问题,文件给出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营销代理机构滥用垄断市场支配地位,销售商品房时附加搭售车位、储藏室等,设置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开盘认筹登记同时要求冻结车位认筹金或缴纳车位定金等其他强制搭售或变相强制搭售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可以根据文件规定进行处置。
来源:东南网记者 章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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