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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大厅、执行事务中心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坚决防范疫情扩散与传播,根据有关要求,从11月9日起,暂时关闭本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事务中心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诉讼服务大厅暂不现场受理立案申请。
拟到法院申请立案的,可以通过辽宁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至本院立案一庭。拟立案咨询、提交材料、联系法官的,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固定电话0411-83723319办理。
二、执行事务中心大厅暂不现场受理执行立案申请。
拟申请立执行案件的,可以通过辽宁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本院执行事务中心。拟咨询执行事务、提交执行材料、联系执行法官的,可以拨打固定电话0411-83723370办理。
三、信访接待大厅暂不现场受理申诉信访申请。
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以拨打固定电话0411-83775816反映诉求,或将信访材料邮寄本院信访处。
上述场所关闭期间,我院将安排专门人员应急处理诉讼服务、执行和信访事务。当事人网上提交申请或向我院邮寄材料的,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方便法院工作人员联系。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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