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晓迪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市鸢飞路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潍坊鸢飞路”)前客户经理张某,因集资诈骗1.48亿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一审判决书显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8日宣判张某集资诈骗一案,除了领刑15年,张某被并处罚金50万元。此外,奎文法院还责令张某退赔集资参与人集资款4469.86万元。
2021年4月15日,奎文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涉嫌诈骗一案。2016年至2020年6月,张某任中信证券鸢飞路营业部客户经理期间,为了弥补投资亏空,通过伪造中信证券潍坊鸢飞路营业部公章以及股票代持协议、购买清单等,对其负责管理的中信证券客户谎称可以低价购买定增股票,并承诺高额回报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用于其在非法平台上从事高风险投资。
截至案发,张某共诈骗61人,合计近1.48亿人民币,其中以本息的形式返还被害人1.05亿元,造成上述被害人实际损失4469.86万元。
奎文区法院称,2020年6月5日,张某到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投案,如实供述了非法集资的事实。
奎文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除了客观上的违法事实,奎文区法院还称,主观上,张某作为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对其投资的五个非法平台有明确认知,且在其使用自己资金投资出现亏空后,编造理由骗取他人钱财再次投入非法平台,明知没有偿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非法获取资金后,用于风险极高的投资,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据界面新闻记者调查,除了集资诈骗,作为客户经理,张某还存在代客理财情况,私自操作客户证券账户达28个。这28个账户主要系张某亲人、亲戚账户。
据张某供述,其诈骗集资与非法操作28个账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张某涉嫌诈骗的款项用途主要有三,一部分用来给投资人支付利息;一部分用来继续炒外汇、黄金;一部分则进入这28个账户炒股、买基金“刷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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