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9月30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604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绍兴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国际大酒店公司”或“债务人”)重整申请
2021年9月30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604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绍兴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国际大酒店公司”或“债务人”)重整申请,于同日作出(2020)浙0604破申32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上虞国际大酒店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促进上虞国际大酒店公司重整成功,维持公司经营能力,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上虞国际大酒店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27日,注册资本为88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健康,为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住宿、餐饮、健身、娱乐和商务配套服务;酒店式公寓楼的开发、建设、租赁(本酒店规划范围内)。(以上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上虞国际大酒店公司现有法人股东3人,分别为精测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出资400.40万美元,出资比例45.5%)、绍兴上虞中建石材有限公司(出资304.48万美元,出资比例34.6%)、绍兴上虞广达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75.12万美元,出资比例19.9%)。
上虞国际大酒店公司现经营着上虞国际大酒店,但不享有该酒店全部不动产产权。上虞国际大酒店于2004年1月开张营业,2005年3月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五星级饭店”;酒店位于上虞城北商业中心地段,毗邻风景秀美的曹娥江畔,地处329国道与市民大道交接处;酒店总占地面积105亩,总建筑面积11万多平方米,是集客房、餐饮、会议、展览、健身娱乐、商务办公于一体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务酒店。
二、拟重整范围
拟重整范围为上虞国际大酒店公司营运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包括货币资金。
管理人可根据需要调整重整范围,最终的重整范围以管理人与最终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最终确定的投资人对不包含在重整范围内的资产不享有任何权利。管理人处置资产或者主张权利的,投资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三、招募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 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用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并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3. 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上虞国际大酒店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等。
四、招募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存续),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须以一个整体的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重整,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个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
4.如投资人确定后,拟设立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承接投资人权利义务的,该项目公司/合伙企业须符合招募条件,且投资人须为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如设立的该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未符合招募条件,则须由投资人对项目公司/合伙企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于2021年12月20日17: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送达给管理人,并提供材料的电子版。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绍兴市中兴中路375号B座7F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范律师、谢律师。联系电话:15957579898、1373527092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出具的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意向投资人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4)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等;如为联合体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5)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年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和资质材料(如有)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签字。《报名意向书》、《承诺函》、《保密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模板文件请联系管理人获取。
(二)资质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邮件、短信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各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资质审查并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缴纳尽调保证金200万元。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资质审查并通过的,缴纳200万元尽调保证金(根据尽调范围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在意向投资人足额缴纳保证金之日起截至2022年1月20日17:00止,意向投资人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四)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2年2月28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金额与支付时间、职工安置方案、经营方案等。同时意向投资人应缴纳投资保证金2000万元(根据投资范围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已支付的尽调保证金转为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支付剩余部分金额)。
意向投资人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继续参与上虞国际大酒店公司重整投资,管理人将在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五)遴选
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重整投资人条件的,管理人将根据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的,遴选评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对于未入选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六)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其投资保证金(不含利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且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等额应付投资款。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时间或金额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绍兴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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