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萬葉堂主
来源 | 孔夫子旧书网APP动态
以前我曾写过一篇关于古书官刻与私刻的文章,最近在读《史记》《秦始皇本纪》,当时的书籍还处于传抄阶段,自然不存在官刻与私刻之说,但是却有官学与私学之分。
私学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前就存在,即李斯所言“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秦始皇听从丞相李斯的建议焚书本质上就是禁私学。李斯的这番建议清楚地记载在《秦始皇本纪》当中,李斯说他“昧死言”,冒着掉脑袋的危险所说的话必定是措辞严谨,意义明确的,所以对这段话的理解不应该有任何分歧才对,但实际上专家学者给出的解释却并不统一,有些见解并不能让我满意,在此冒昧的试举几例:
1.对文中名词指代解释欠妥原文“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这里“夸主”的“主”学者张大可解释为“所信奉的学说”,而对的后面的“主势降乎上”的“主”解释为“皇帝”,“主势降乎上”的意思为“皇帝的权威会因此而下降”。这样的解释我认为不妥,“主”一会儿是异说,转眼又是皇帝,把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词,如果是这样,李斯的脑袋是不是该斩?对秦始皇的称呼是不能乱叫的,李斯在谏言中两次提到了秦始皇,一次用的是“陛下”,如“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一 次用的是“皇帝”如“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夸主以为名”一句话肯定是贬义,“主”这个字是不可能指代皇帝的。我认为“夸主以为名”和“主势降乎上”中的两个”主“指代的都是各个私学的主人,举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相当于新东方的老俞吧。”主“和”党“相当于老师与学生,或者教主与党徒这样的关系。”上“”下“指的也是教主与党徒这种相对的上下关系。这里的”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和上文的”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类似,用排笔的句式把性质一样的事反复说了两遍。李斯话中提到的指代代词用词都非常严谨,文中的”人,诸侯,百姓,黔首,士,主,皇帝,陛下,史官,博士官,守,尉,吏“这些都是非常具体的特定称呼,对这些名词指代理解不当不止这个”主“字,在后面第3例中还要谈到。
2.对个别词的含义解释欠妥原文中有”有敢偶语《诗》、《书》弃市“,辛德勇先生对”偶语“的解释是”就着这个由头儿来说事“,”偶语“相当于”寓语“。虽然辛老师列举了很多他的理由,我还是不能认同他的见解。首先《史记》三家注中,应劭曰“禁民聚语畏其谤已”。张守节曰,“偶,对也”。都认为”偶语“就是聚众说话的意思。《史记留侯世家》中有一段文字”从复道望见诸将往往相与坐沙中语。“此段文字在《汉书张良传》中作”从复道望见诸将往往数人偶语“,显然《汉书》的作者班固也认为”偶语“就是”聚语“的意思。班固与司马迁所处年代相近,他的解释应该是有说服力的。吕思勉先生曾说过”大抵时代相近,则思想相同。故前人之言,即与后人同出揣度,亦恒较后人为确。“此读书之所以重”古据“也。因此,对古人已有明确解释的地方不必去做过度解读,读古书如果按照现代人的语言习惯去理解,往往看上去很合理,但实际上却背离了当时的语境,自说自话,与事实不符,阅读古书一个重要之处就是要遵循当时的语义。
3.对文本选择欠妥李斯这段话最后一句说”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此段文字王念孙认为”欲有“应作”有欲“,这确实是一处容易忽视的错误,《资治通鉴秦纪二》此处也改作”若有欲学法令者“,而崔适的《史记探源》中认为此句话应作为“若欲有学,以吏为师。崔适案:各本作”若欲有学法令,今依《集解》徐广曰“一无‘法令’二字“正。若欲有学者,学《诗》、《书》、百家语也。吏谓博士也。第烧民间之书,不烧官府之书;第禁私相受授,可诣博士受业。故陈胜反,二世召问博士诸生,博士诸生三十余人前曰”人臣无将“,语本《公羊传》,事载《叔孙通传》,若并在官者禁之,三十余人者,焉敢公犯诏书,擅引经义哉?这里《史记》各版本都是有”法令“两字,只有徐广指出有一个版本无”法令“二字,崔适认为徐广看到的这个版本是正确的,这种观点我认为是站不住脚的,与各本同错相比,显然一个版本犯错的概率要大得多,另外徐广还指出原文”人善其所私学“中的”私“一本作“知”,包括崔适所有人都未采纳这条建议。徐广只是如实转述他的所见,并不一定他认为那个版本上的文字就是对的。怎么看都觉得他看到的那个版本错讹是比较多的。我觉得在文字校勘上,崔适比起王念孙来说还是差着一截子的。此处没有“法令”两字,按照崔适所言,人要想学《诗》、《书》、百家语,可去找博士学习。私学不让教,可以去官学学。并举例称二世问身边的博士诸生,他们还满嘴的儒家经典,难倒这些人敢违反诏书嘛?崔适是把私学和官学搞混了,秦始皇禁私学并没有禁官学,但不是说普通人想要学习就可以去向官学中的博士求教,这是毫无可能的。而二世问身边博士一事只能证明官学确实是在学《诗》、《书》,而这本身就并不是违反诏令的。吕思勉先生在论及秦始皇焚书一事时说,“焚书这件事,不但剥夺人家议论的权利,并且要剥夺人家议论的智识。”所以说焚书本质上是一种愚民的政策,被禁止受教育的是普通百姓而不是那些官学中的博士官。崔适及康有为认为“吏即博士”是区解了“吏”的意思,“吏”是与前面的“法令”相对的,百姓接受不到教育,但是对颁布的法令也是必须要理解的,如李斯所言“士则学习法令辟禁”,那么如果对法令不理解,需要学习怎么办,就要以吏为师,当官的怎么说就怎么做,这里的吏与官学中的博士没有关系。吏和博士的职能在当时肯定是不一样的,在称呼上肯定也是不能互相代替的,如果说博士和吏可以互通,那当时的官吏是不是都可以保留《诗》、《书》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近来忙于生计,少有读书。崔适晚年贫困,一日一餐,甚至终日不餐,即便如此依然刻苦治学,与古人相比自己实在是惭愧。此文本应昨天写成,但因一些琐事中断了。先是下午接待工人来家安装了两个水龙头耽误了半天时间,接着孔网又发来信息说三个月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书店就要关闭,不得不花时间去研究新政,将来书店的经营也要重新做规划了,恼心的事真是一件接一件。私营受制于上面的制令,自古以来就是如此。与秦朝的私学被禁相比,如今的私学的也转到直播间卖农产品去了,人被逼到这份上了,有什么办法呢?毕竟饿着肚子读书的滋味不好受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