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株洲市公安局经开公安刚打掉了一个非法经营“白板肉”的黑屠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查获未经过质检部门检验的生猪肉400余斤。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仍然有人顶风作案,心存侥幸,经营从事非法屠宰生猪、销售未经检疫猪肉等犯罪活动,视老百姓的食品安全为“儿戏”,视法律法规为无物,最终被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受到法律制裁。
11月14日,经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根据前期线索摸排,成功打掉一个非法经营未经检验猪肉的黑屠宰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现场查获未经过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猪肉200斤,活猪3头。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胡某某和凌某某自2020年初开始,三人在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为谋取私利在李某某自家民房杂屋内私设屠宰场屠宰生猪并进行销售。由凌某某负责从周边农户家中收购生猪,李某某和凌某某负责屠宰生猪,胡某某负责烧水和清洗,每月屠宰未经检验的生猪12头,分别在龙头铺樟树下、云田马鞍山赶集市场摆摊进行销售。2020年1月份以来,三人共计屠宰生猪276头,销售金额高达6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胡某某、凌某某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民警提醒:市民在消费的时候一定要认准正规店铺,食品经营者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生猪屠宰后售卖,必须经过动物检疫部门检疫,并到规定的生猪屠宰场定点处理后方可流入市场,切莫因小失大,合法经营才是正道。
通讯员熊谅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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