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南郊北魏北周墓发掘简报
《文物》 2009年05期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
京科花园小区位于西安市南郊长安区韦曲镇的塔坡村以东,地处少陵塬向西北延伸的末端,北高南低。2001年6月,在京科花园的基槽内探出古墓5座。为配合工程建设,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对这5座墓(包括西汉初年墓2座、北魏北周墓3座)进行了清理发掘。现将3座北魏北周墓(编号为M3、M4、M5)简报如下:
一 墓葬形制
3座墓呈东西向并排分布,间距约 13米(图一)。均为南北向"甲"字形长斜坡墓道土洞墓,由墓道、过洞、甬道、封门、墓室五部分组成,墓道在南,墓室在北。因发掘是在当代建筑的基槽底部进行的,所以墓葬形制中涉及的数据均以基槽底部为准。
1.M3方向186°,墓道斜坡状,平面长12.76、宽1.2米,坡度30°(图二)。过洞北距甬道封门1.97米,长1.46、宽1.2、高1.5米。甬道与墓道同宽,长1.2米,顶部下塌,高度不详。封门位于甬道南口,用土坯封门。因早年盗扰座墓呈东西向并排分布,间距约13米(图一)。均为南北向“甲”字形长斜坡墓道土洞及墓道土内涌,封门向内倒塌,土坯已成残块。在甬道口东侧,有一个直径约0.56米的盗洞。
墓室平面略呈长方形,南北长东西宽2.7米。墓室顶下塌,从四周及四角残存情况来看,顶为穹隆顶,前壁高1.48、后壁高1.2米。墓室底面平整,内填塌土块以及五花土,底距现地表7米。
墓室内北部东西长2.2、南北宽1.4米的范围内,有厚约0.05米的草木灰一层,内有铁棺钉数枚,未见棺木。人体骨架在草木灰内,仅发现一些碎块,均为黑色,似被火烧过。在草木灰范围内东部,有长条形白膏泥3块。因遭盗扰,出土器物散乱置于墓室各处。
2.M4方向180°,墓道斜坡状,平面长13.1、宽1.16米,坡度27°(图三)。过洞北距甬道封门2.44米,长1.92、宽1.16、高1.5米。甬道略窄于墓道,长1.4、宽1.1、高1.5米。封门位于甬道南口,为长方形砖封门,单砖东西向错缝平砌,现存高度1.44米。在甬道东侧,有一个直径约0.6米的椭圆形盗洞。
墓室平面呈横长方形,东西宽4.4、南北长米。顶部及墓壁下塌严重,从四周残存迹象来看,原为穹隆顶。墓壁高度从东北角看,现存壁高1.2米。墓室内填满淤土和塌土块,底面平,距现地面6.4米。
墓室内北部东西长4.4、南北宽1.8米的范围内,有厚约0.04米的草木灰一层,灰内夹杂有白灰颗粒。在此范围内,从东壁向西1.3米处,有南北向的长条形白膏泥块两道,各长0.8、宽0.08、高0.04米。另在草木灰范围内,有南北向排放的长方形砖3块。草木灰范围应为棺床,但未发现骨架,仅在灰内有少量的火烧过的黑色小骨节块。
该墓因盗扰,随葬器物散乱置于墓室各处,其中一件凤首青瓷壶压在墓志下,显然是盗墓者所为,说明墓志已不在原处。
3.M5 方向180°,墓道斜坡状,平面长15.1、宽1.04米,坡度26°(图四)。过洞北距甬道封门2.1米,长1.35、高1.54、宽1.04米。甬道长1.6、宽1.04、高1.5米。封门位于甬道南口,为长方形砖封门,双砖错缝平砌,现存高度1.2米。砖长35、宽15、厚6厘米,一面有绳纹。
墓室平面略呈梯形,南窄北宽。南北长3.6、南宽3.64、北宽3.8米。顶部下塌,残存壁高1.2米,内填五花土、淤土,上部为塌土块。底距现地面7.2米。在墓室东壁处,有一个直径0.45米的圆形盗洞。
墓室北侧有一个高0.05米的生土台,台宽1.8米,长度与北壁齐。台上有长2.8、宽1、厚0.04米的草木灰一层,草木灰范围南侧置一木棺,棺木已朽。从朽迹来看,棺长2、宽0.45~0.6米。棺内亦铺草木灰一层,两侧棺外对应各有铁棺环两件。仰身直肢单人葬,头西足东。骨架上身散乱,有的骨骼已置于木棺外,下身两腿骨保存完好。
该墓随葬器物数量较多,因盗扰,散乱置于墓室各处。清理时,仅东壁及靠棺床前东端未被扰乱,陶俑靠东壁及棺床南侧摆放。
二 出土器物
1.M3出土器物
共出土器物49件,其中陶器48件,瓷器1件。
(1)陶器
均为泥质灰陶,有人物俑、骑马俑、镇墓兽、动物模型、井栏、牛车、仓、井、碓、碗、钵、壶、饼形器等。
人物俑共29件,包括武士俑、小冠武吏俑、小冠侍俑、裹巾俑、风帽俑、女俑。均为站立状,半模制,实心,背上部较平,下部有刀削痕,较圆,近底处外弧,平底,面、胸、手部施肉红色彩,朱唇。
武士俑2件。保存完整,形状大小相同。双目圆睁,高鼻,昂首前视,头戴红色遮檐兜鍪,顶稍平,下有护耳,上着蓝色上衣,两臂横束两条甲绊,外罩橘红色明光甲,下着白色长裤。右臂下垂握拳,拳中有一孔,原本执物;左手执白色盾牌,举于胸前。标本M3∶25,通高14.2米(图九)。
小冠武吏俑5件。形状大小相同。头戴蓝色小冠,上着红色或橘红色宽袖衫,外加两当,两当色彩与衫同,下着白裤。双手拱于胸前,手上搭置一帛,帛下垂至足上,色与衫同。双手左右两侧各穿一孔,原本插物,其中上衣红彩者3件。高均为14.1厘米。标本M3∶7,上衣、两当、帛均施红彩(图一○)。标本M3∶43,上衣与帛施红彩,两当白彩,周边黑彩。标本M3∶3,上衣、两当、帛均施橘黄彩。
小冠侍俑6件。形状大小相同。头戴蓝色小冠,身着蓝色敞胸交领窄袖上衣,下穿白色长裤。双手拱于胸前,上搭置一蓝色帛巾,帛巾下垂至腹。双手合处正中穿一孔,原本插物。标本M3∶4,通高13.5厘米(图一一、四五)。
裹巾俑8件。形状大小基本相同,服饰色彩各异。发髻低,上裹红巾帽,上穿宽袖袒胸至膝长袍,下着白色裤。双手拱于胸前,手左右两侧各穿一孔,原本插物。标本M3∶1,袍呈橘红色,蓝领,高13.7厘米(图一二)。标本M3∶34,袍呈橘黄色,通高13厘米。标本M3∶33,袍呈蓝色,橘黄领,下摆橘黄宽边,通高13.7厘米。标本M3∶23,袍呈蓝色,领和下摆土红色,通高13厘米。另有3件袍呈蓝色,领呈橘红色。标本M3∶21,通高13.7厘米。
风帽俑7件。分为2型。
A型2件。形状大小相同。头戴蓝色圆顶大风帽,上身内着蓝色或粉黄色圆领及膝长袍,带束至腹下,外披蓝色或土黄色大衣,下着白色长裤。凸腹露臂,双手合于胸前。两肘窝处各有一孔,原本插物。标本M3∶9,上袍蓝彩,大衣土黄色,通高15厘米(图一三)。
B型5件。形状大小相同,袍施蓝彩者2件,橘红彩者3件。头戴红色风帽,上身着宽袖交领袒胸及膝长袍,下着白色至地长裤。左手屈至腰侧,右手屈臂,握拳,中有一孔,原本插物。标本M3∶17,袍施橘红彩。标本M3∶24,袍施蓝彩,通高14厘米(图一四)。
女俑1件(M3∶12)。头已残缺。上身着蓝色交领袒胸衫,下着橘黄色长裙,裙带高束至胸。双手拱于胸前,手上搭一帛巾,帛巾下垂于足上。残高10.5厘米(图四六)。
骑马俑4件。俑的上半身模制,背平,实心。马为左右合模制成,后与人的上半身粘接在一起。马腹中空,下腹不封闭,四肢均残缺。马背模印有鞍鞯以及人物的腿。马低头伸颈,呈站立状,马身施彩,为随意涂抹几笔。人俑的面、胸、手臂均施肉红彩,朱唇,上身着袒胸交领博袖长袍,下着裤。标本M3∶10,马头残缺。人俑头戴红色巾帽,袍、裤均为蓝色,右手屈于胸侧握拳,左手上屈至肩部,腋下前后横穿一孔。马身涂抹红彩。残长14.4,残高11厘米(图五○)。与此相同的还有标本M3∶5。标本M3∶13,俑头、马腹残缺。人俑穿红色袍,双手上举于胸前,手捧排箫,做吹奏状。马身残留蓝彩痕迹,通长15、残高10厘米。标本M3∶26,马头、俑头残缺。人俑穿红袍,蓝裤,双手置于胸前,做捧物状。马施红彩。残长14.5、残高10厘米。
镇墓兽2件。均为伏卧状,左右合模制成,内空。标本M3∶28,为兽面兽身,牛嘴,小尖耳,双目前视,鬃毛直立,后有小尾下垂,四肢弯曲作卧状。面施肉红色彩,鬃毛为橘黄色彩,身施蓝彩。长13.8、高8厘米(图一五)。标本M3∶29,为人面兽身,阔口獠牙,双目前视,眉毛、头发贴颈向背后伸,末端呈三尖状上勾,四肢弯曲作卧状,后有小尾下垂。面施肉红彩,背施橘黄彩,眉毛、头发、尾巴、身体施蓝彩。长13.1、高8厘米(图一六)。
动物模型 3件。种类有鸡、牛、骆驼。
鸡 1件(M3∶6)。嘴残。昂首伸颈,长圆尾,平腹,腹后穿一小孔。鸡头、颈、背部施红彩,胸、翅膀施蓝彩,腹施白彩,色彩多已脱落。残长8.5、高5.8厘米(图五∶6)。
牛 1件(M3∶30)。四肢残缺。左右合模制成,中空,下腹部不封闭。颈前伸,昂首垂腹,体格健壮,体表残留橘黄彩痕迹。牛身两侧有车辕,辕后端有孔,可与陶车连接,应为拉车的牛。残长19.5,残高9厘米(图六∶4、一八)。
骆驼 1件(M3∶44)。仅存一侧的驼架。长12.5、宽7.5厘米(图六∶1、四九)。
仓1件(M3∶15)。长方体,竖直壁,无底,上有弧形顶,四周出檐。在长壁一侧上端,中间开一个方形仓门。墙壁施白彩,壁四角以及仓门四周彩绘红边,仓顶施蓝彩。长8.5、宽5、顶长10.1、宽8.5、通高8.8厘米(图五∶1、一七)。
井 1件(M3∶27)。井壁方形,竖直壁。上沿为仿木构的“井”字形栏板,栏板略出檐,中间为圆形井口。栏板表面施红彩,四壁施肉红彩,壁四角施红彩边。井壁边长6、栏板边长8、高4.5厘米(图五∶4)。
碓1件(M3∶46)。碓板上一端有一圆形凸棱的臼窝,另一端有上折的竖壁,壁与碓板之间并列有两个弯曲形杵架。两弯架上对应各有一小孔,可与杵柄上的小孔连接。碓体施肉红彩,杵施兰彩,架施白彩,彩多脱落。长14.5、宽10.2、高8.5厘米(图五∶5、四七)。
牛车1件(M3∶14、16)。卷棚车,盖顶前后外伸。卷棚已残。在车厢两侧厢板上沿,有向外突出的沿板,沿板上穿3个小孔。底板两侧各有突出的榫头3个,中间榫头上与沿板中间小孔的对应位置上穿一小孔。前厢板全封闭,后厢敞口。厢底前端有凸棱一道,棱外侧两端各穿一长方形孔,中间穿一小圆孔,其中两长方形孔可与车辕相接。车厢底下面两侧有轴支架,对应穿一置轴孔。车轮为实心,毂部外伸,轴毂周围模印莲瓣纹一周、外饰连珠纹一周。盖长19、宽10、厢长11、宽13.5、残高14.5、轮径11.5厘米(图六∶4、一八)。
碗2件。形状大小相同。轮制,胎体厚重,制作粗糙。侈口,圆唇,斜弧壁,平底。标本M3∶40,口径11、底径6、高3.7厘米(图六∶2)。
钵1件(M3∶37)。胎体薄,壁面平整,轮制。口微敛,圆唇,弧壁,圜底。内底模印莲瓣纹。口径11、高4.7厘米(图六∶3、四八)。
壶1件(M3∶38)。轮制,敞口,平沿外斜,双唇,高束颈,圆肩,弧腹,小平底。口径6、腹径9.5、底径4.5、高13.5厘米(图五∶2)。
饼形器2件。圆饼形,平面,侧壁向下外斜。底面不太平整,有原粘贴于别的器物上的痕迹,侧面穿有一小圆孔。标本M3∶50,面径4、底径4.2、厚0.7厘米(图五∶3)。
(2)瓷器
青瓷罐1件(M3∶23)。仅残存下半部,胎质粗糙,胎色白中泛黄红。圆腹,假圈足,平底。内、外壁施青绿釉,外釉施至下半腹。腹径18、底径7.8、残高13厘米(图五∶7)。
2.M4、M5出土器物
M4出土器物86件,其中陶器83件,瓷器件,石墓志1件。M5出土器物142件,其中陶器134件、瓷器3件、铁器4件、石墓志1件。因两墓年代接近,出土器物形制相同,故将这两座墓出土的器物合在一起进行介绍。
(1)陶器
共217件,均为泥质灰陶,种类有镇墓俑、男立俑、女立俑、骑马俑、动物模型、车、仓、灶、碓、磨、井、盘、碗、罐、饼形器、柱状器等。
镇墓俑8件。其中M4、M5各出4件,分为武士镇墓俑和镇墓兽两种,每种2件。
镇墓武士俑4件,M4、M5各出2件,一件左手执盾,另一件右手前举。俑头、身、腿分别制作,互不粘接。俑头模制,内空,颈为长柄形,可插置于衣领处。俑身前后模制,中空。俑腿模制,中空,两腿之间上端连接成拱桥形。左右膝上各有一孔,俑身可架置于拱桥形腿上。俑头张嘴露齿,双目圆睁,阔鼻,头戴兜鍪,下有至肩护颈,圆柱状顶,顶端穿一小孔,原本插有饰物。上身着高圆领上衣,臂横束两条甲绊,外加两当,腰束革带。下着裤,足登黑靴。脚踩底板。
标本M4∶7、85,出土时腿与身分置两处。右手向前高举,握拳,中空,左手置于腹侧,握拳,中空,两腿向外分开,站立于弧形长底板上。原本施有彩绘,现已脱落。通高46厘米(图二○、五九)。标本M5∶67,面施肉红色彩,朱唇,红舌,用墨线勾画出眉目和胡须,兜鍪施白彩。上衣涂红彩,铠甲、革带、裤施白彩,均已脱落,靴涂黑彩。右手向前高举,左手置于腰侧,双手握拳,中空。右腿直立,左腿外伸,足尖翘起。通高47.5厘米。
标本M4∶10、86,出土时腿与身分置两处。左手执盾牌于腰侧,右手握拳,中空,置于腹侧,双腿分开站立。原施有彩绘,现已脱落。通高49.5厘米(图一九)。
标本M5∶68,作呐喊状。左手执盾,右手置于腰侧,双腿分开站立。彩绘同于标本M5∶67,且色彩保留较好,高48.8厘米(图二三)。
镇墓兽 4件,M4、M5各出2件,一件为兽面.另一件为人面,均作伏卧状。左右合模制成,中空。标本 M4∶4,兽面,牛嘴,瞋目,尖耳,背有鬃毛,鬃毛呈齿状前斜;后有短尾下垂,四肢弯曲作卧状。原有彩绘,现已脱落,仅器毛残留有红彩。长 22.5、高 10.5厘米(图二一)。标本 M5∶66.人面狭长上翘,宽鼻圆眼,大耳。头发向上竖起,呈尖状,背有齿状鬃毛后斜,四肢弯曲作卧状。面有肉红色彩痕,鬃毛有红彩痕。残长 23,残高9.5厘米(图二二)。
男立俑 147件,种类有武士俑、小冠武吏俑、小冠文吏俑、小冠缚袴俑、登靴俑、挽髻缚袴俑、风帽俑。均为半模制作,实心。除 2件C 型风帽俑在背面的胳膊处略作刻划、与身体分开外,余均背面扁平。底部无底板,不很平整。足下均穿一孔,原应插有木棒,插置、固定于地面。
武士俑16件。圆目阔鼻,墨线勾画眉眼胡须,头戴红色兜鍪,下有红色或白色护耳,颈部白色护颈较高,用墨线画出竖线数道。身着红色两当,上衣下摆有白色宽边,腰束白色革带,两臂各束两条甲绊。下穿白色大口缚 ,下露足头。一手执盾,盾为红色长条形,两端较尖,斜置于胸腹部一侧。另一手握拳置于腰侧,拳中穿一孔,原本执物。标本M4∶74,右手握拳,左手执盾。手、面、胸部施白彩,朱唇,墨线勾画出眉眼。服饰有彩绘,多已脱落。通高20.5厘米。标本M5∶39,左手握拳,右手执盾,服饰、铠甲和盾牌均施红彩。通高21厘米(图二四)。
小冠文吏俑 1件(M5∶87)。头残缺,色彩脱落严重。身着红色交领袒胸左衽博袖长袍,腰束白色革带,下露足头。双手隐袖于腹部两侧,手部竖穿一小孔,原本插物。残高17厘米。
小冠武吏俑25件,其中M4出土12件,M5出土13件。形状大小相同,均为头戴黑色小冠,身着红色博袖衫,外加白色两当,腰束白色革带,胸部施长方形红色块。下穿白色裤,露黑色足头。挺胸凸腹,双手隐袖于腰侧。腰部左右两侧各竖穿一孔,原本插物。标本M4∶60,色彩保留较好。通高23厘米(图二五)。
小冠缚袴俑23件,其中M4出土3件,M5出土20件。形状大小相同,均为头戴白色小冠,身着白色或者红色交领袒胸左衽宽袖衫,腰束带。下穿白色缚,露足。除了标本M5∶91、104两件外,双手均置于前腹。根据俑身穿孔部位的不同,又分3型。
A型10件。腋下前后横穿孔,孔为圆形,两端略大,直径1.3厘米。有的孔内还留有陶质圆棒残节,如标本M5∶110。上衣均施白彩,彩色多已脱落。腋下穿孔又可分为孔在右腋下、孔在左腋下两种。其中孔在右腋下的有8件,在这8件中,双手各有一插孔的2件(M5∶58、117),双手无插孔的6件(M4∶21,M5∶6、14、105、108、110)。孔在左腋下的有2件(M5∶63、116),双手均各有一插孔。
标本M5∶117,右腋下有一孔,双手各有一插孔。通高20厘米。标本M4∶21,右腋下有一孔,双手无插孔。通高20厘米。标本M5∶63,孔在左腋下,双手各有一插孔。通高20厘米(图五一)。
B型3件。腹部正面向后穿一小孔,均出于M5,上衣白彩或红彩,手姿各异。标本M5∶12,头、腿下部残缺。上衣红彩,衣领白彩。双手置于腹前,腹两侧各竖穿一孔。残高11厘米。标本M5∶91,左腿部分残缺。上衣白彩,彩色脱落严重。右手置于腹侧,左手置于腹,双手各插一孔。通高20.2厘米。标本M5∶104,左足残,上衣施白彩,色彩多已脱落。左手置于腹,右手上屈至胸侧,双手各插一小孔。通高20.2厘米(图五二)。
C型10件。腋下、腹部无孔。其中M4出土2件,上衣均施白彩;M5出土8件,上衣均施红彩。又可分为双手无插孔、左手插一孔、右手插一孔3种。其中双手无插孔的有3件(M4∶81、M5∶102、111),双手各插一孔的3件(M4∶6,M5∶61、114),左手插一孔的2件(M5∶90、96),右手插一孔的2件(M5∶25、30)。
标本M4∶61,上衣白彩,色彩仅存留白彩痕迹,双手各有一孔。通高19.8厘米。标本M5∶30,小冠残,上衣红彩脱落严重,右手竖插一孔。通高20.3厘米(图二六)。
登靴俑3件,其中M4出土1件,M5出土2件。形状大小相同,均残缺。标本M5∶79,头残缺。身着白色左衽交领窄袖及膝长袍,腰束带,腰带、领、袖口、袍下摆均施橘红彩,两腿左右分开,足登黑色长筒靴。右手屈于腹上,握拳,中穿一孔,左手置于腹左下侧。残高15厘米(图五四)。
挽髻缚俑40件,其中M4出土21件,M5出土19件。均为浓眉大眼,阔鼻,朱唇,唇上有墨线画的胡须。头发上梳至头顶,用红色织物包裹后,于头顶挽髻,髻头倾向左侧。上身着红色翻领左衽袒胸衫,腰束白色带,下穿白色缚,露黑色足头。衣领施白彩,衫的下摆涂白边。M5所出陶俑为先施橘红彩,再于橘红彩上依肩、臂衣纹涂大红彩3道。在前腹及腹两侧,各竖向涂抹大红彩一道。M4所出的挽髻缚俑,是在白彩底上涂抹大红笔道。双手均置于腹,其中双手各有一插孔的有21件,左手有一插孔的7件,右手有一插孔的有11件,中有一孔的1件。
标本M5∶22,右手插一孔,右足残,色彩保留较好。通高21.5厘米(图二七)。标本M5∶23,色彩保存较好,双手各有一小孔。通高21.6厘米。标本M5∶24,色彩保存较好,左手有一插孔。通高21.3厘米。标本M4∶49,右手屈于腰侧,手握拳,左臂下垂,手握拳,中有一孔。衣衫橘红色,色彩多已脱落。通高21.2厘米。
风帽俑 39件。其中M4出土18件,M5出土21件。分为3型。
A型 35件,其中M4出土17件,M5出土件。面部模印粗糙,鼻头均下塌,为坯未干时挤压所致。头戴红色圆顶风帽,风帽下披至肩,帽檐低至额头。身着白色袒胸交领左衽长袍,领边、袖口、下摆均施橘红彩。下着白色裤,双足并立,足着黑鞋。双臂略前屈,双手隐于袖中,置于下腹两侧。双手各插一孔的29件,左手插一孔的5件,右手插一孔的1件。
标本M5∶26,色彩保存较好,双手各插一孔。通高17.5厘米。标本M5∶35,色彩多有脱落,左手插一孔。通高18厘米(图二八)。标本M4∶71,色彩多已脱落,右手插一孔。通高18厘米。
B型2件,M4、M5各出一件。均为头戴红色圆顶风帽,帽较A型小,檐高至发髻,露耳。身着白色高领窄袖及膝长袍,袍襟竖直,偏向左侧。领、襟、袖口、下摆施橘红色彩边,腹部束白色带,下着白色裤,露足。腰带左侧系挂白色形器和红色圆形器各一件。腹微凸,双手拱于胸前,手指交错,中有一插孔。标本M4∶16,通高20厘米(图二九)。
C型2件,均出于M5。形体较小,风帽顶较尖,帽披下垂至颈,檐高至发髻。身着白色交领左衽窄袖上衣,腰束白色带,袖口、衣领、下摆施红彩边。下着白色裤,露黑色尖状足。上身略向右侧,头略向左侧。左手下垂略屈,右手屈于腰侧,双手握拳,中有一孔。该型俑在模制扁平背上略作刀削刻划,分出胳膊与身体的界线,足底面向后延伸,底较大。从整体来看,似为牵马(驼)俑。标本M5∶37,通高15厘米(图五三、五五)。
女立俑 18件。分为单髻女俑、双髻女俑、女俑、双连女俑。制作方法、彩绘妆饰与男立俑相似。
单髻女俑7件,其中M4出土2件,M5出土5件。头发于头顶挽一个宽大的高髻,髻下用黑色宽带束缚。上身着袒胸交领右衽宽袖衫,除标本M4∶52的衫通体施红彩外,其余均用红彩施上半臂,下半臂及衫领皆施白彩。下着曳地长裙,裙中间及两侧各施竖向的红彩一道,白色裙带高束至胸,下露黑色履头。双手隐于袖中,置于前腹。标本M5∶46,高18.5厘米(图五六)。
双髻女俑5件,其中M4出土1件,M5出土4件,形状大小相同。头发挽于头顶,梳并列双髻。上身着袒胸交领右衽宽袖衫,下着曳地长裙,露黑色履头。裙带白彩,高束至胸,双手隐于袖中,合于上腹。衣服施红、白彩,彩饰各异。
标本M5∶32,上衣通体施红彩,衣领和裙施白彩。通高15.3厘米。标本M5∶42,上衣袖各依衣纹的走向,施红彩3道,衣领和裙均施白彩。通高15.2厘米。标本M5∶43,上衣红彩施至半臂,下半臂、衣领和裙均施白彩,裙中间及两侧在白底上各竖向施红彩一道。通高15.2厘米(图三○)。
女俑 4件,其中M4出土1件,M5出土3件。头均残缺。上身着红彩袒胸交领左衽博袖衫,腰束白色带,衣领施白彩,衣袖各施红彩4道,腹施红彩3道。下着曳地长裙,露履头,裙施白彩,或在白彩上施竖向红彩3道。双手隐于袖中,左手下垂,右手置于胸前。标本M5∶16,裙施白彩。残高12.3厘米。标本M4∶51,在白裙上施竖向红彩3道。残高12.1厘米(图五七)。双连女俑 2件,M4、M5各出1件。均为头腿残缺。标本M5∶44,两人前后相错,均着交领袒胸左衽宽袖衫。前面的俑红衣黑领,后面的俑白衣红领。下均穿红色裤,露黑色小尖足。前面俑的右腿、后面俑的左腿各向外伸,中间两腿并列屈膝,向上抬起。前面的俑右手下垂,左手置于膝上;后边的俑左手下垂略前屈,置于身侧。残高10.7厘米(图五八)。
骑马俑12件。又分为骑鞍马俑、骑甲马俑。骑马人的下半身均与马一起模制。马左右合模制成,中空,下腹不封闭。
骑鞍马俑2件,M4、M5各出1件。人的上半身前后合模制成,背较扁平,实心。俑头、马腿残缺。标本M5∶65,骑马人外披红色大衣,内着白色袒胸交领左衽长袍,下着裤,露黑鞋。右手下垂。左手置于腹前,握拳,中有一孔,做执缰绳状。马勾头,弓颈,双耳竖立,额头鬃毛分向两边,挺胸直立。短尾下垂,下端齐平,中穿一孔,原应插有毛质马尾。马背有鞍鞯,马腹两侧有黑色障泥。马身施土红彩,现仅残留彩痕。马头用红彩画出辔勒,臀部有细线刻划的带。通长25.7、残高26.3厘米(图三一、三二)。标本M4∶20,马身施白彩,红彩画笼络、胸带带,彩已脱落。
骑甲马俑10件,均出于M5。骑马人上半身为半模制作,实心,背部扁平。马身与马腿分开制作。马身披白色马甲,底部齐平。个别的马甲上留有用淡褐彩细线勾画的长条形甲片以及胸带带,马头上画有菱形甲片(例如标本M5∶137)。马背有鞍鞯,臀背上均穿一个小圆孔,除标本M5∶133外,臀背上均模印一系结图案。根据俑的衣着不同,分为2型。
A型2件,形状大小相同。标本M5∶骑马人头戴白色圆形盔帽,盔顶已残,盔屏下垂至肩。外披红色大衣,内着橘黄色交领袒胸左衽长袍,右手下垂。左手握拳,中空,置于腹前,做执缰绳状。内袍色彩脱落严重,马甲残留甲片线条。马勾头弓颈,尾下垂,下挽结。马腿站立于长方形底板上,前两腿、后两腿上端各连在一起,呈拱形。马身架置于马腿上边。通长21.3,残高25.5厘米(图三三、六一)。
B型8件。俑头戴盔帽,身着甲。盔为白色圆形,柱状顶,模印长方形甲片,盔屏下垂至肩,屏内有护耳、面颊、颌,颈有护颈。上身着红色宽袖袍,外着甲,甲上模印菱形甲片,施白彩,下着红色裤。手势各异。
标本M5∶130、132,两件手势相同。标本M5∶132,左手屈于腹前,右手置于身侧,双手握拳,中有一孔。通长22.5、高25厘米(图三五、三六、六二)。标本M5∶129,手势与前两件相反,通长23.4、通高26厘米。标本M5∶131,盔顶残缺,双手屈于腹前偏右,握拳,中有一孔,通长22.7、残高24.2厘米。标本M5∶136,双手屈于腹部左右两侧,握拳,中空。通长22.7、通高25.4厘米。
动物模型9件。有马、牛、骆驼、狗。
马3件,其中M4出土1件,M5出土2件。左右合模制成,中空,下腹不封闭。均作直立状,又分为2型。
A型1件(M4∶2)。腿残缺。马体健壮,勾头弓颈,挺胸直立。后有短尾,尾下端齐平,穿一小孔。背有鞍鞯障泥,鞍上搭一条红色毡垫。马施白彩,用红彩画出辔勒、胸带带。长26.8、残高21.7厘米(图七∶2、三七)。
B型2件。均出于M5,形状大小相同。标本M5∶119,直立,长耳,头下垂,颈较细而且前伸,后有短尾。背有鞍鞯,两侧有足镫,头部模印辔勒。通体施白彩,现仅存白彩痕。长21、高13厘米(图七∶1、六○)。
牛1件(M5∶5)。左右合模制成,中空,下腹不封闭。抬头扬颈,双目前视,四肢直立,体格健壮,腿短粗,耳、角残缺。牛身残留有红彩残迹。长16.4、高10.8厘米(图七∶6)。
骆驼3件,其中M4出土1件,M5出土2件。左右合模制成,中空,下腹不封闭。标本M5∶7,昂首屈颈,张口,目光前视,背有双峰,四肢直立。两峰之间前后各有一个叉形驼架,驼架之间搭放长带状物。驼身有红色痕迹。长20.8、高19.5厘米(图七∶5、三四)。标本M4∶3,与标本M5∶7相似,大小略有差别,驼身施白彩。标本M5∶64,四肢残缺,原本应为站立状,上唇与耳残。张口,昂首挺胸,双目前视,背有双峰。两峰之间前后各有一个叉形驼架,两侧还有长方形驼架。驼身有红彩痕迹。长24、残高15厘米(图七∶4、三九)。
狗2件,均出于M5。左右合模制成,中空,一件为站立狗,另一件为卧狗。标本M5∶126,尾残缺。双耳竖立,昂首挺胸,双目前视,四肢直立,前爪后掌翘起。长10.2、高10厘米(图七∶3)。标本M5∶127,四肢前端残。双阔耳下耷,头颈略向左侧,张口伸颈,口内含物。身体细长,四肢弯曲作卧状。身有红彩痕迹,长15.5、高4厘米(图七∶7)。
车 3件,其中M4出土1件,M5出土2件。分为2型。
A型2件,M4、M5各出一件。形状相同,大小不一。标本M4∶15,体较小,车底板和厢板模制,然后粘接在一起。后厢板呈长方形,两侧厢板呈弧曲形。底板后面两侧有车辕榫头,前面两端车辕处各有一孔,可插车辕。底板两侧有车轴支架,横穿一孔。车轮模制,实心,模印凸起的车轮。轴毂外凸,中穿一孔,周围模印莲瓣纹一周。通长11、宽11、通高10厘米,轮径7厘米(图八∶3、三八)。
B型1件(M5∶8)。已残,可复原。卷棚形顶,棚的前后端外伸。两侧厢板上沿为宽平沿外伸,平沿中间及后端各穿一孔,沿上开两个方形车窗,窗上有向外延伸的遮棚,前厢板用细线刻划出隔门6扇,厢后端为敞口。车厢底前端外伸,伸出部分边沿上折。前端两侧车辕处各穿一孔,可插车辕。厢底两侧各出有3个方形榫头,厢底下面两侧车轴处有轴支架,对应横穿一轴孔。其车轮与A型车的车轮相同。通长12.4、宽8.8、通高8.8厘米,车轮径6.5厘米(图八∶5、四○)。
仓 3件,其中M4出土1件,M5出土2件,分为2型。
A型2件,均出于M5。为圆形仓,大小不一,器表残留有白彩痕迹。标本M5∶9,圆筒形腹,上小底大,平底,圆锥状仓顶,出檐。腹上端开一方形小仓门。檐径14.6、口径11、底径12.5、高18.2厘米(图四四∶1)。标本M5∶60,顶中间有一个小圆孔,圆筒形腹,腹上端紧贴仓顶开一方形小仓门。檐径15.5、腹径13.6、高22.8厘米(图四四∶6)。
B型1件(M4∶43)。仓顶残缺。仓为长方体,长方一侧上端开一方形小仓门。长12、宽8.8、残高9.8厘米。
灶2件,M4、M5各出一件,形状大小相同。标本M5∶71,灶体长方形,灶面中间有圆形灶眼,前面有阶梯状档火墙,后有烟筒。墙面中间开一个长方形火门。长12、宽10.5、高9.2厘米(图八∶1)。
碓 1件(M4∶34)。碓底板为长方形,前端圆弧,后端有竖立墙。底板前端有一个圆形臼窝,后端底板与竖立墙之间有两个弯曲的碓支架,支架内侧有凹槽,以支撑杵柄,柄已残缺。长18.8、宽12.7、高7.2米(图四四∶3)。磨 2件,M4、M5各出一件。标本M4∶
磨体矮圆筒形,上小下大,无底。顶面平,中间有圆形口。口为卷沿,尖唇,矮束颈。磨体侧面刻划出磨凿一周,以分出上下磨扇。上磨扇一侧边沿斜穿一孔。口沿径7、磨扇上径11.2、底径13、高7厘米(图八∶9)。标本M5∶74,下有扁圆形磨盘底座,磨盘圆筒形,中空。上下磨扇之间刻划出磨凿。上磨扇面顶部有凸棱一圈,内有隔断一道,隔断两侧各穿一孔,上磨扇一侧边沿斜穿两孔。扇径11.7、盘径15、高6.6厘米(图八∶2)。
井2件,M4、M5各出一件。形状大小相同,均为圆形,侈口,平沿,方唇,出檐,圆腹,上小下大,腹壁内弧,无底。标本M5∶73,上口径12、底径13.3、高7.1厘米(图八∶8)。
盘2件,M4、M5各出一件。形状大小相同,制作不太规整,口沿不平。标本M4∶44,圆形,敞口,斜直壁,平底内凹,腹壁与底交接处有刀削痕。口径25.5、底径23、高3.3厘米(图四四∶8)。
碗1件(M5∶72)。轮制,制作较粗糙。侈口,平沿,深弧腹,平底。外沿下有细弦纹一周。口径9.7、底径5.7、高4.8厘米(图四四∶5)。
罐 4件,M4、M5各出2件。除标本M4∶38体积较大,余均大小相同。标本M5∶70,侈口,平沿,双唇,束颈,圆肩,弧腹,平底内凹。口径5.2、腹径9.1、底径4.3、高10.4厘米(图八∶4)。
饼形器1件。标本M5∶128,圆形,两面均为平面,侧壁略外鼓,侧面一侧穿一小孔。通体施红彩。直径4.5、厚1.5厘米(图四四∶11)。
圆柱状器2件,均出于M5,形状大小相同。圆柱状,顶端圆弧,上穿一孔,下部外撇,圜底。施白彩。标本M5∶124,柱径1.8、底径3.2、长7厘米(图四四∶2)。
(2)瓷器5件。种类有壶、罐、唾盂。
鸡首青瓷壶2件。M4、M5各出1件,形状大小相同。标本M5∶3,灰白胎。盘口,圆唇,细长颈上小下大,圆肩,深弧腹,平底微内凹。肩有鸡首形流,昂首张口。后有并列粘连在一起的圆形柄,柄从肩部向上弯曲至盘口内。在两侧肩上,对称各有方形桥状系两个。盘口外壁饰瓦棱纹一周。器表施青绿釉,外釉不到底,内釉至颈口,釉面有细小冰裂纹。口径12、腹径22.2、底径13.5、高40.7、通高43.2厘米(图四三、四四∶9)。
四系青瓷壶1件(M5∶1)。灰白胎。盘口,平沿,尖唇,细长颈上小下大,溜肩,圆鼓腹,下腹内收,平底微内凹。肩部粘贴手工捏制的竖向半环形系耳6个,其中两双系、两单系各自相互对称。盘口外壁饰凸棱一周,颈饰方凸棱2周,肩部刻划覆莲瓣纹一周,莲瓣下刻划弦纹一周。器表施青绿釉,外釉至下腹,内釉至颈中部,釉面有细小冰裂纹。外壁下腹露胎处有轮制修坯时的沙粒划痕。口径12.5、腹径20.3、底径12、高40厘米(图四二、四四∶10)。
青瓷罐1件(M5∶2)。侈口,平沿,圆唇,短束颈,圆肩,深鼓腹,下腹内收,平底。内、外壁施青绿釉,釉不至下腹,釉层薄,无光泽。口径10.4、腹径22.5、底径10.2、高27.6厘米(图四四∶7)。
青瓷唾盂1件(M4∶6)。盘口,尖唇,短束颈,扁圆腹,平底,假圈足。底有凹弦纹一周。器表施青绿釉,釉不至足。口径8.1、腹径12.5、底径7.4、高8.7厘米(图八∶6、四一)。
(3)铁器
4件。均为铁环,形制大小相同,出土时置于木棺两侧相对应的位置。标本M5∶138,锈蚀严重,断面呈方形,上套一个鼻环钉,钉已残缺。环断面径1、环径8.7厘米。
(4)墓志2块。M4、M5各出1块。石质,制作粗糙,四周侧面有打制凿槽。标本M4∶87,长62.5、宽56.5、厚12厘米。楷书,竖行29行,满行30字。为北魏永熙二年“魏故员外散骑侍郎韦君墓志铭”(图六三)。标本M5∶4,长48.5、宽42、厚12厘米。楷书,竖行22行,满行25字。为北魏永熙三年韦乾墓志铭(图六四)。
三 结 语
M4、M5出有墓志,均为北魏末年墓。M4墓主是韦辉和,京兆山北人。M5墓主是韦乾,字德政,京兆杜人。其地实为一处。
按两墓志记述的先祖,均为汉丞相玄成的第十八世孙。关于墓主人的曾祖,韦辉和墓志记其名讳为征,拜征东大将军,秦王府从事中郎;韦乾墓志记其名讳为,秦王府从事中郎。韦乾墓志未记征东大将军官职,但两墓志均记最后的官职均为秦王府从事中郎,因此,征与应为一人。另外,韦辉和墓志记载“祖冯翊”,韦乾墓志记为“祖冯翊府君”,两墓志应是指同一个人。关于墓主人的父亲,两墓志均未记其名讳。辉和墓志记“父给事黄门侍郎、银青光禄大夫、五为雍州大中正,赠秦州刺史”。韦乾墓志记“考秦州使君”。“秦州刺史”与“秦州使君”应为一人。由此推测,韦辉和与韦乾应为亲兄弟关系。
从墓志记载推测,韦辉和生于北魏宣武帝元恪正始元年(504年),死时十八岁。韦辉和埋葬的时间为北魏孝武帝永熙二年(533年)正月二十六日。韦辉和的埋葬时间距其去世时间相隔12年,该墓应为迁葬。韦乾生于北魏宣武帝元恪延昌三年(514年)。永熙二年(533年)六月去世。永熙三年即去世后的第二年,迁葬于父茔之右。韦乾与韦辉和的埋葬时间相差一年,但均为正月二十六日己酉。
韦辉和长韦乾10岁,韦乾墓志记有“君幼孤有志业,二兄早亡”,“内无严父,外寡亲朋”。由此可知,韦乾共有兄弟三人,韦乾排行最小,父兄在韦乾年幼时已去世,韦辉和应为其早亡的二兄之一。
M3未出土墓志,从其与M4、M5同茔并列,应为同一家族。M3的出土器物明显有别于M4、M5,特别是陶俑的变化最为明显。陶俑虽还保留着半模制作、背部扁平、实心的特点,但明显变厚,前身凸起较高,背部下半身向下外弧,使底部变大,可以站立。M3出土的镇墓兽较M4、M5镇墓兽身体变肥、变短,陶井由圆形变为方形。以上特征表明,M3晚于M4、M5。
M3所出器物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北周墓[1]出土的器物有相似之处。例如,M3出土的武士俑与叱罗协墓执盾武士俑相似,小冠武吏俑与叱罗协墓Ⅱ型文官俑相似,A型风帽俑与叱罗协、独孤藏、王德衡、若干云墓出土的风帽俑相似。裹巾俑则与拓跋虎墓仪仗立俑、叱罗协墓帷帽男立俑相同。镇墓兽与叱罗协、若干云、王德衡墓的镇墓兽风格一致。另外,陶鸡与王德衡墓117号陶鸡相同,陶仓与若干云、叱罗协墓陶仓近同,方形陶井在机场北周墓中也有发现。
拓跋虎、叱罗协、独孤藏、王德衡、若干云墓为北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四年(564年)到宣政元年(578年)之间的墓葬[2]。据此可知,M3的时代应为北周时期。
这3座墓出土器物丰富,为研究北魏晚期至北周时期的丧葬习俗、陶俑艺术及青瓷器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发掘:王久刚 潘颖瑞 李明亮
修 复:杨永刚
摄 影:王 磊
绘 图:呼安林
执 笔:王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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