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 促进协作 实现共赢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衔接工作,增强自然资源监督保护的合力,11月16日上午,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局召开了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敏,第三检察部主任曹敏敏,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队队长王晓东等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曹敏敏解读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通知》,并向县自然资源局代表介绍了开展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王晓东通报了执法工作基本情况,肯定了两部门协作配合带来的共赢效果。双方就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进行了具体研究和协商,确定了联络人,畅通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渠道,重点对土地领域非诉执行案件受理、裁定、执行各环节可能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破解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执行难题。
吴敏就如何贯彻执行《若干意见》及推进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提出要求:一要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二要各负其责,形成双赢共赢工作合力;三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联合活动,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执法工作合力,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灵石县检察院将以《若干意见》的实施为契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继续与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形成监督保护合力,共同推动灵石县自然资源领域法治能力不断提升。
[编辑: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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