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技术查明难题 公正审判提质加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3日讯 “现有一技术背景为化学领域的案件,请匹配相应领域的技术专家。”10月21日,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以下简称“审协福建分中心”)发出需求函,再次启动“人案”的最佳适配模式。这也是福州地区技术调查官调派制度生动实践的一个缩影。
“技术事实的查明,在技术类纠纷的审判中居于核心地位,既是案件审理中的焦点亦是难点。”福州中院副院长、知识产权庭庭长朱玲在接受采访时说,“近年来,福州法院努力探索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运用,以期为全省法院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优化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择精选才 营建最优模式
“技术调查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具有相关技术领域教育背景;(三)从事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审查、专利代理或者其他实质性技术工作5年以上……”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潘筝是福州中院《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人,他介绍,“对于技术调查官的选拔,我们既看重‘专’‘能’,更看重‘德’‘品’。”
2020年4月,10位审协福建分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技术调查官,专业范围涵盖计算机、药学、电子信息、通信、机械等知识产权案件常见领域。
与此同时,福州中院与审协福建分中心签订的《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技术调查官运用在福州进入最优模式探索。
截至目前,福州中院出台技术调查官规定相关3项,推动技术调查官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技术调查官、审协福建分中心协作二部(审查业务管理)副处长李广科认为,“福州中院出台的这些文件明确了技术调查官的职权范围,让我们可以更好地工作。”
人案适配 保障高效运转
2020年8月31日,福州中院审结了第一起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的侵害发明专利权案件,实现福建法院技术调查官“零的突破”。
该案涉及一种“养殖鱼排连接结构及其制作方法”的发明专利。为查清事实,经办法官徐方与技术调查官吴锦娣一同坐船前往位于连江县附近的海域进行现场勘验。徐方回忆,“能够顺利审理这起案件,要感谢技术调查官为合议庭讲解了不同连接方法的区别,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审理案件会花更多的时间。”
为了精准适配,福州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实行“一案一聘”模式。由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向审协福建分中心发出需求函,告知案件涉及的专利号、技术背景等内容,审协福建分中心综合案件情况匹配相应领域的技术专家,再由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在个案中指派为技术调查官。
“技术调查官在合议庭对案件评议之前出具技术审查意见,让法官在专业技术领域的判断吃了定心丸。”对于“一案一聘”,徐方感触良多。
2020年10月以来,平均每个月均有2个涉及电学领域、通信领域、机械领域的发明专利案件,由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通过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案件审理质效。”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负责人欧晓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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