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林敏
来源:本公号原创
网上流传甚广的商鞅“驭民五术”之一是“辱民”:一是使百姓无自尊、自信;二是教唆百姓相互检举揭发,终日生活于恐惧氛围中。(随便百度一下“驭民五术”即可得到上述结果)
对此,有人说:“试想,如果一群人互相猜忌,那还能形成战斗力吗?不能抱团就没有威胁;连尊严都没有了,谈什么更高级的想法。商鞅为什么不建议让民众活的更有尊严呢,这一点令人深思。”还有人解释说,“辱民,即指从思想上、主观条件上去奴化百姓,让他们从内心上就不敢去反抗,害怕官府、害怕仕人,从而服从统治,例如严苛的刑法、残酷的刑具等等。”多数现代人都很讨厌“告密”现象,所以上述解释很容易引起读者共鸣,对商鞅这个人产生不好的印象。作为一个思想家,怎么能生产出这么垃圾的思想呢?甚至有人说,这是一个闯入华夏文明的魔鬼!商鞅真的有那么“坏”么?这个事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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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里面确实有连坐之法,商鞅变法过程中也确实实行了告奸、连坐制度,但是,告奸连坐制度的目的不是“辱民”,而是针对社会上的五种“乱民”:“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讼,很刚之民不斗,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五民者不生于境内……”。在那个信息不发达的时代,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连坐制度行之有效。连坐告奸,针对的是犯罪行为,对于安分守己之人来说,不存在什么现实威胁,更谈不上尊严受辱。在任何一个社会当中,安分守己者都是绝大多数,违法乱纪的都是少数。就今天而言,对于违法犯罪行为,普通公民也有检举的权利,区别在于是否连坐。史记上说,商鞅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难道说,当时的秦人脑子都灌水了,被连坐之法逼得相互检举揭发,大家伙还都相当高兴?显然不合常理。所以,辱民的应该不是连坐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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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弱民》里面最能够让人联想到“辱民”的大概是下面这个句子:“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 辱,本来就不是个什么好字眼。这个句子嵌在“弱民”篇里面,很容易让人们与“弱民”、“贫民”比兴,联想起“辱民”一词,认为商鞅是在主张“辱民”,试图通过法令、制度贬低老百姓,使得老百姓在卑微耻辱中生活。按照这个思路,当我们看到《商君书·弱民》里接着说“治民羞辱以刑”,就更加坐实了商鞅的“辱民”主张。这个事,想象一下就令人生气。
“辱民”的“辱”,显然是个动词,即“羞辱、侮辱”、“使人蒙受耻辱”。比如,网络喷子的惯用手法是骂娘、扣帽子:将假想的对手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脚,摁在地上反复摩擦,最好再吐上几口唾沫、撒上一泡尿。此种“辱”针对人的尊严,使人感觉面子受挫、心灵受损。这是来自个人的侮辱行为。商鞅“辱民”的“辱”,显然是一种国家政府实施的公共行为,即统治者采取某些让老百姓尊严受损的方法措施,让老百姓蒙受耻辱。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政府采取这种方式对待老百姓,那是多么可怕?
所谓“治民羞辱以刑,战则战。”与这句话相关的,最有可能的是《商君书》里面描述这个情况:在战斗中怕死退避的“千人环规,黥劓于城下。”即在众目睽睽之下,割掉鼻子或者在脸上刺字。黥刑,是在脸上刺字;劓刑,是割掉鼻子,这两种刑罚自商朝就存在,是一种耻辱刑,不杀人但损害人的尊严。除了黥刑、劓刑,还有膑刑(剔除膝盖,即孙膑所受刑罚)、刖刑(砍掉脚趾)、宫刑(去势)等刑罚都是耻辱刑。以这种刑罚促使战斗,确实有辱民的意思,但相比砍头来说,这是较轻的惩罚,毕竟对多数人来说脑袋比面子更重要。
剩下的就是“民,辱则贵爵”这句话。而按照很多学者的解释,“民,辱则贵爵”里面,“辱”的意思不是“侮辱”,而是“社会地位低下”。其意思是,当时的百姓因为社会地位低下,感到卑微,因此,对爵位会格外看重、对有爵位的人格外尊敬。所以,《商君书》的“民,辱则贵爵”这句话,描述的是一种现象:在等级社会当中,等级低的人对于等级高的人有一种基于身份的尊敬。而商鞅所处的战国初期,正是这样的社会。商鞅指出这个社会现象的目的,并不是想“辱民”,或者想着进行“阶层固化”,而是要利用老百姓这种“辱则贵爵”的心理,引导秦国百姓为国效力。我们可以通过《商君书》里面描述的具体举措来探讨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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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君书》里面,“辱”需要与“荣”结合起来,两者比较才能更好的理解商鞅的意思。与“辱”相对应的“荣”就是“光荣、荣耀”,古典社会产生于官方的“荣耀”主要就是官、爵(商鞅那个时代好像还没有牌坊)。官爵能够给人带来荣耀,三国里面的关羽非常看重“汉寿亭侯”这个名头;官爵也能给人带来耻辱,例如孙悟空之所以大闹天宫,就是因为“弼马温”这个官衔太小,令其蒙羞。所以,在商鞅看来,“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官爵作为一种赏功罚过的手段,就是一根无形但极有威力的指挥棒,国君是否运用得当,甚至涉及国运存亡:“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
商鞅这么看重官爵的控制功能,不是在凭空臆想,而是有着充分的理论依据,那就是人性本身。“人生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所以,《商君书》中反复强调人们追名逐利的本性。“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羞辱劳苦者,民之所恶也;显荣佚乐者,民之所务也。”“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名利之所出,不可不审也。”追求安逸,是人的自然属性,追名逐利,是人的社会属性;而人的社会属性往往超越自然属性。“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也就是说,统治者可以利用这一点,引导乃至驾驭被统治者。用商鞅的话来说就是:“主操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数也。圣人审权以操柄,审数以使民。数者,臣主之术,而国之要也。”
因此,国君要把官爵作为引导百姓为国效力、建功立业的工具:“官爵者,所以劝功也。……君子操权一正以立术,立官贵爵以称之,论荣举功以任之,则是上下之称平。上下之称平,则臣得尽其力,而主得专其柄。”能够充分发挥这一点,可能天下无敌:“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敌矣。”君主不善于运用爵位调动国内百姓的积极性,就号召不起百姓为自己卖力:“明王之所贵,惟爵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不荣,则民不急列位;不显,则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则民不贵上爵;列爵禄赏不道其门,则民不以死争位矣。”并且,君主一定要把荣耀的源泉控制在自己手里,而不能旁落,因为民众一旦可以通过私人路径得到荣耀,就会看不起官爵,即:“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这个道理很显然,百姓如果从卿大夫手里得到官爵,感谢的就是卿大夫而不是国君,他们效力的对象就是不是诸侯的“国”,而是卿大夫的“家”。
国君论功行赏、授予官爵、赋予荣耀的唯一标准就是农战中的贡献大小。“明君之治国也,士有斩首、捕虏之功,必其爵足荣也,禄足食也;农不离廛者,足以养二亲,治军事。”这样的做的结果就是富国强兵。“利出于地,则民尽力;名出于战,则民致死。”“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则国富。”在商鞅看来,国君轻视爵禄、不以农战贡献大小为标准授以爵禄的反向操作,是亡国之俗:“亡国之俗,贱爵轻禄。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无禄而富,无官而长,此之谓奸民”。富贵之门,存于农战,以农战贡献作为授官予爵的标准,长期坚持,得到的社会效果是:“六虱不用,则兵民毕竞劝而乐为主用,其竟内之民争以为荣,莫以为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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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战慢慢的就会变成社会风气,“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显然,用现在的话来说,商鞅变法运用爵位的目的并非为了“辱民”,而是为了重塑秦国百姓的“荣辱观”,要把秦国百姓的荣辱同秦国的国运捆绑起来。由“民,辱则贵爵”所推演出的“富贵之门存于农战”、“以官爵劝功使民”思想,与商鞅时代的“世卿世禄制度”比较来看,更显出其实践意义并非“辱民”。这个事,中学历史课本上说的非常明白,商鞅变法的措施之一是:废除世卿世禄,奖励耕战,按照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在世卿世禄制度下,人的社会地位是固定的,社会阶层是固化的,卿大夫的孩子生下来就是贵族,而老百姓没有任何机会,只能看着爵位卑微的“贵爵”;而商鞅的措施则使得爵位、社会地位具有了流动性,平民百姓也有了上升空间,能够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
普通百姓也能够取得荣耀,从这个角度来看,商鞅变法采取的措施不是“辱民”,而是“荣民”,对平民百姓有利而对旧贵族不利。网上的那些说法显然是望文生义的臆想,把自己的理解——如果那能够叫做理解的话——加到商鞅头上。商鞅时代,诸侯国和老百姓之间的关系很微妙。那个年代,如果一个诸侯国的苛政猛于虎的话,老百姓是可以用脚来投票的。你认为商鞅会在那个年代,制定“辱民”的脑残政策,好败坏秦国形象,让天下人望而生厌却步、没人敢去秦国效力?那不是商鞅脑子出了问题,而可能是你的认识出了问题。
不其山人
2021年7月7日
作者简介:
王林敏:副教授,法学博士。
研究方向:法哲学、法律方法论
微信号:nianlun789
Email:david7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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