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后,因为男方出轨,双方要离婚,后来在男方父母劝说下,
女方同意给男方一次机会,并且男方父母答应给女方买一套房,房子购买后登记在女方一个人名下。
几年后,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女方认为房产是男方父母赠与给自己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不用分割,男方认为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并且是自己父母出资,
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也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分割。
案例中的情况,如果女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男方父母明确赠与给女方个人的话,
房产虽然登记女方一人名下,基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按照民法典规定,
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包括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赠与协议明确赠与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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