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州人
让这座城 温暖起来
根据《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关于支持平台经济发展意见》(新桥〔2019〕124号)文件精神,拟对寿县米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奖励,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寿县米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在园区注册成立,负责园区智慧用工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经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从金三税务平台查询确认该企业2021年7月至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1.79万元,7月至9月所属期入库税收共64.67万元;经核算县级留存部分34.03万元。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5%,应给予奖励15.32万元。
2、公示期7天(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招商局提出。
地址: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二楼
联系人:平慧文
电话:4990003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财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来源: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
责编:月月 审核: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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