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拟收回东风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高铁核心区六号地块)
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为实施商丘城市建设规划、盘活存量土地、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我局拟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收回位于梁园区东风街道办事处,东至前进路、西至解放二路、南至东风路、北至青年路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总面积为60563.271平方米(合90.845亩),土地净面积为46684.840平方米(合70.027亩),拟收回土地面积41833.740平方米(合62.751亩)。2016年9月6日,《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全省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豫保安居办〔2016〕45号)批准包含该地块四至范围的东风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列入全省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2016年9月5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梁园区高铁核心区棚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商梁政〔2016〕27号)决定对包含该地块四至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经调查,该宗地范围内共有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和闫保身等335宗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有遗漏,相关权益人可在公告期限内申请登记,逾期不办理,视为自行放弃。土地使用权人名单、土地面积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详见附件)。土地登记面积合计为41833.740平方米(合62.751亩)。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41833.740平方米(合62.751亩)。拟收回土地位置、面积及界址以土地登记权属定界图位置四至为准。
相关权益人对政府收回上述宗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将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宗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据新的城市规划用途,公开挂牌出让。
联系地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园分局
联 系 人:张家炜 朱明奎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30日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拟收回银河棉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为实施商丘城市建设规划,盘活存量土地,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我局拟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收回河南省商丘白云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梁园区白云街道办事处,东至区间路、西至商丘市凌云置业有限公司、南至商丘市银河棉业有限公司、北至民主路的划拨国有土地地使用权。该宗地土地使用证号为商国用(1999)字第00978号,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1964.47平方米。经实地测量,现状土地面积为1807.648平方米(合2.71亩)。
2017年8月17日,《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全省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豫保安居办〔2017〕46号)批准包含该地块四至范围的银河棉业棚户区改造项目列入全省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2017年9月1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银河棉业有限公司老厂址周边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商梁政〔2017〕127号)决定对包含该地块四至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目前上述土地上房屋已征收拆迁完毕,拟收回河南省商丘白云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1964.47平方米。拟收回土地位置、面积及界址以土地登记权属定界图位置四至为准。
相关权益人对政府收回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将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据新的城市规划用途,公开挂牌出让。
联系地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园分局
联 系 人:张家炜 辛 景
2021年11月30日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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