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与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台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台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台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十余家行政部门对台江县城区内的8家托管中心和5家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执法检查。
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以下突出问题:一是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部分托管中心食堂存在未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悬挂在显著位置、未将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悬挂在显著位置、采购食品未建立台账管理、食品留样管理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问题;二是消防安全问题突出。部分托管中心存在灭火器已经过期、安全出口标志不规范、灭火器放置不规范、没有逃生窗口等消防安全问题;三是超范围经营。个别托管中心存在超过经营范围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课外培训问题。针对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台江县院当场建议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台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依法履行职责,能够现场整改的立即当场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台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充分采纳该院建议,立行立改。共当场整改食品安全问题15个,消防安全问题25个、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课外培训问题1个。
接下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将会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此次联合执法中发现的不能立行立改的线索认真研判,充分调查,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职责,严格规范托管机构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刘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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