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2500万元
你会用来做什么?
平潭的高某将这笔巨额资金
以5%的月利息放贷
每个月获利125万元
最终因高利转贷罪
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然而这2500万元
没有一分钱是属于高某的
那么他的钱是从哪来的呢
巨额贷款背后的“黑手”
2013年,高某在饭局上认识了某银行的主任马主任(另案处理)。他向马主任提出以他在平潭的店面作为抵押物,向某银行进行贷款。
众所周知,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必须述明贷款的合法用途、偿还能力等,银行还要进行贷前调查。高某以一家汽车公司需要购买工程车辆的名义申请贷款。然而,这家公司实际上是一家空壳公司。
而银行进行贷前调查时,客户经理欧某不仅在高某公司资产的审查上走马观花,甚至对于高某提供的购销合同等材料,也仅做程序上的收集及形式上的审查,并未对贷款用途进行严格审查。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何洁: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工作人员必须是对贷款用途进行严格的审查。高某申请合同的一个用途,他在申请表上面写的是购买工程机械车辆。他跟两家(汽车)公司私下里进行沟通,拿着已经拟好的合同,请这两家公司的人帮忙,然后在合同上盖章,形成了一份所谓的购销合同,但实际上这份购销合同是虚假的。
就这样,仅短短一个月,高某就成功拿到2500万元的贷款,并将这钱用于非法高利放贷。
客户经理欧某既没有在贷前对贷款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调查核实,也没有在贷后收集贷款用途的相关交易凭证。
2020年年底,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银行主任马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时,对马某是否指示下级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进行调查,发现了这一线索,并将线索移交给了公安机关。
闽侯县公安局接到案件线索后,对犯罪嫌疑人欧某以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进行了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立足检察职能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发出检察建议书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并未就案办案,因为其背后暴露出的是,该银行在人员管理、审查流程、规范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保障贷款安全发放,防止类似违法犯罪行为再发生,8月12日上午,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向涉案银行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焦莉萍:第一个建议就是展开贷款风险排查工作,第二个建议是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的培养,还有就是日常的业务培训要加强。第三个建议是完善贷款调查工作和贷后管理工作制度。
在公开宣告会上,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还同时抄送了检察建议给银行监管部门。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对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进行了积极的研判,通过提出有针对性检察建议的方式,促使行业内部正视问题,提升治理能力,通过全面自查自纠、加强流程管理、强化问责力度等整改方式,达到预防金融犯罪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踪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新闻110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