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南县城市管理局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区的市容环境面貌,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更加干净整洁、舒适优雅的生活环境,对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及清运方式进行了改革。
从11月15日起,洛南县全面取缔城区建成区内所有主次街道投放的垃圾箱(桶),城区所有主次街道、公共区域内不再设置垃圾投放点。由城管部门按照“垃圾箱(桶)进单位、进小区”的原则,将垃圾箱(桶)全部投放到城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和单位家属区内。
由城管部门按照“垃圾不落地”的原则,对城区临街门店和居民的生活垃圾进行定时定点巡回收集。由城关街办负责,对城区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和社区居民的生活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集,清运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
城管部门将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随意乱扔乱倒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并要求城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单位家属区提供垃圾箱(桶)设置点,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的日常管理、维护及垃圾的清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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