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人寿财险两家支公司被罚。
其中,人寿财险贞丰县支公司因编制虚假报表及资料、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29万元,其法人代表杨太绿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7万元并予以警告。人寿财险兴仁市支公司因编制虚假报表及资料、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33万元,其法人代表徐晶晶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杨宏、顾书华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对徐晶晶罚款人民币7万元并予以警告,对顾书华罚款6万元并警告,对杨宏罚款4万并警告。
而此前的11月26日,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也因编制和提供虚假报表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罚款41万元。
此外,在人寿财险两家支公司被罚当日,人保财险一分公司还因违规套取费用被罚。据运城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公司在2021年上半年期间,副经理任珑以业务员王某名义套取费用,并指导内勤按照其要求将费用用于公司日常开销,违规套取费用次数高达7次,被罚款10万元,时任人保财险稷山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任珑负有直接主管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2万元。(文|AI财经社 实习生张黎 编|陆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