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据媒体报道董明珠等方面的1436万元财产,已被北京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据悉,银隆集团是在2018年11月6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拓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明珠名下价值1436.2329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对于此次申请财产保全的涉案情况,银隆集团的律师表示:“股权纠纷,具体案件情况不方便透露”。
?那什么是财产保全呢?所谓财产保全,一般是指在起诉前或起诉时,同时申请法院对被告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等,以便等到拿到胜诉判决后,顺利执行被保全财产。
很多被告名下原先是有房产、车辆、股票或现金存款的,但是官司打着打着,这些财产可能就都被转移了,这导致原告即便最后胜诉,拿到了胜诉判决,想要顺利执行到财产,也是一件很费周折的事情。所以,如果案情证据比较充分,起诉时同时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财产保全措施,不仅仅对原告来讲是一个保障,对于被告来讲,也是一件一招毙命的措施。如果在起诉时顺利保全了被告财产的,很多案件在诉讼中被告最后就怂了,因为官司打下去没意义,输了之后财产也会被执行走。所以,被告就往往会主动要求调解。
董明珠本人是亿万身家,仅2012到2016年5年共计从上市公司获得分红约2.62亿元,从上市公司领取报酬共计3011.24万元。1400万的财产对她来说也就一个季度的收入而已。并且目前只是财产保全,并不是判决执行,只能等后续诉讼进展情况。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