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户籍业务“放管服”改革,
不断改进公安机关户籍领域政务服务,
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
按照上级部署,
我市启动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
和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业务,
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我市就业、就学、居住的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到派出所户籍室即可申请办理户口迁移事项、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
户口迁移“跨省通办”适用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个事项。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应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适用于居民跨省就业、就学、居住的,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符合条件的,受理地(实际居住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实现信息材料流转,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开具。对于申请人申请出具的证明信息,如受理地公安派出所能够通过全国人口信息系统直接获取的,可以现场为申请人出具证明。
不用回老家也能办!
太方便了!
来自:开封日报掌上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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