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常态开展,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司法办案效率,充分发挥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效果,助力智慧法院建设应用不断升级。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开展电子卷宗智能编目功能升级和实践应用,建立“智能+人工”方式的电子卷宗编目全新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编目准确率和及时性,全面落实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走深走实,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提升智能识别命名功能。充分运用图像OCR识别技术实现对电子材料的智能分析,准确提取材料来源、名称、日期等关键信息,自动按照“名称+姓名”方式对电子材料进行命名。如身份证信息可识别为“身份证+当事人姓名”,上诉状信息可根据提交日期不同,识别为“上诉状+日期”等。目前,自动编目功能可准确识别起诉状、合同、裁判文书、发票等90%以上材料,以及诉讼中生成的各类诉讼文书。
明确证据材料编目规则。对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的各类证据类材料,因样式较多且格式较难统一,该院制作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证据类材料编目规则》,包含96类常见证据材料的规范命名规则和举例样式,可作为智能编目系统学习,也可辅助人工编目人员进行编目参考。工作中,材料收取部门可对照编目规则制作证据目录,编目系统可根据证据目录识别材料并准确进行编目。
拓展工作流程监管功能。通过对材料收转系统进行升级,实现对扫描、编目、组卷、归档等卷宗流转全链条监管,可自动统计各环节的实际工作量,将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审判管理部门结合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明确工作步骤和人员职责。同时,图示化的监管界面,也便于智能办案辅助中心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卷宗流转状态。
新版智能编目系统在吉林中院上线以来,累计完成电子卷宗智能编目924次,涉及案件830件,编目总页数2.6万页,个案平均编目时长仅为1分钟,编目准确率提升至90%以上。升级后对法官开展网上阅卷等功能也进行了优化,卷宗阅览界面增加了卷宗材料快速多页比对、阅卷标注、扫描上传时间和原件(复印件)显示等功能。
12月上旬,按照省法院推进电子卷宗提级编目工作的要求,吉林中院在船营、丰满法院启动了电子卷宗提级编目试点。试点期间,实现了基层法院电子卷宗扫描由各院自行开展,电子卷宗编目工作统一集中到中院进行,中院指定专人负责从内网接收基层法院提交的电子卷宗编目任务。通过提级编目实现了电子卷宗编目系统、编目规则、编目方式的“三统一”,全面提升了电子卷宗编目效率,保障法官无纸化办案的实际应用效果。
下一步,吉林中院将对电子卷宗智能应用升级内容进一步讲解,指导法官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中积极开展网上阅卷、智能标记、语音检索等电子卷宗应用,切实提升无纸化办案效率。
(李婷 丁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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