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胜宇,1984年进入浦城法院工作,现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37年来,从平凡的法警岗位干起,一步一个脚印,经过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多个岗位历练,始终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用纯粹和忘我诠释法律的公平与正义。2013年,他走上林业庭庭长岗位,扛起了以法为剑、守绿为民的重担;2019年,他转岗民庭,扎实续写定分止争、公正司法的责任。
业务精专、担当敬业
2018年2月,春节刚过,余寒未消,几辆货车频繁从浙江省运货至浦城县,这些货物不是用于销售,而是由司机找寻煤厂料场、园区废弃土坑等场所直接倾倒。2018年3月,廖某波等人在浦城县工业园区再次倾倒固体废物时被当场查获,牵出了一个跨省非法运输、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环境大案。
案情就是命令,办案就是使命。面对这个跨省案件,姚胜宇深知办理难度大、任务重,但他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及时制定周密的办案计划,细针密缕厘清案情,寻丝觅迹找准证据。接手案件的几个月时间里,他多次实地勘察取证,密集提审嫌疑人,无数次调阅卷宗研究分析,案件脉络终于清晰地呈现在办案人员眼前。
案件审结后,8名涉案人被依法判刑。该案作为一起典型的跨省非法运输、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环境案件,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的有效实践,被评为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2019年度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个案的完美终结,并没有让姚胜宇止步。他从该案中认真汲取经验,积极探索开展生态修复机制、加强“预防性生态司法”制度建设等工作,逐步建立了涉生态案件案前精准预防、案中依法审理、案后生态修复的“全链条”工作体系,为减少相关案件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坚定了他以法为剑、守绿为民的信心和决心。
心系群众,解纷有方
审判工作千难万难,保证案结事了人和最难。在长期的基层审判实践中,最怕审理扯不清的“家务事”,但是萦绕在群众心中的矛盾症结往往多是繁杂的“家务事”。
家住浦城县某乡镇的王某福、王某喜是同胞兄弟,二人2003年承包经营的林地互相毗邻,但双方对林地界限却各有说法,因此积怨近十年。2015年以来,弟弟王某喜数次在林地边界处砍伐毛竹和杉木,哥哥王某福得知后心生不满便一纸诉状交到了法院。承办该案的正是姚胜宇,这起“亲兄弟”想要通过法律渠道“明算账”的案件,如果按照普通审理流程,案件可结,但矛盾难解,如何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成为姚胜宇心中的一道“思考题”。
办案过程中,姚胜宇本着调解优先原则,邀请县林业技术人员对涉案林地进行实地勘验,查明王某喜砍伐的杉木在其承包林地内,砍伐的部分毛竹在王某福承包林地内,实际造成王某福经济损失450元。有了充分有力的证据,加上法院、林业主管部门、村委会多方协调,兄弟俩终于算清了“账本”,解开了揪心十年的症结,重归于好。
潜心办案,甘于奉献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和“精品”是每一位法官毕生的追求。2019年,在浦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量激增的背景下,院党组动员姚胜宇转岗民庭,他二话不说,欣然赴任。为了胜任新岗位工作,他全身心投入民商领域学习法律知识,快速熟悉民商事审判,从事繁案团队工作,尽心尽力审好每个案件。三年来,姚胜宇共审理各类案件339 件。
庭审现场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姚胜宇始终坚持高点站位,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他说“办理案件,既要善听民怨,更要关注民生”。2020年,他承办了原告张某与某房产公司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虽已画上圆满句号,但姚胜宇没有停留在就案办案,而是深入挖掘案件中存在的民生共性问题,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一举解决了涉案小区车位权属登记问题,避免涉案小区90余户其他业主因同样的车位情况提起诉讼,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从司法警察到人民法官,变的是业务内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无论在哪个岗位,姚胜宇始终本着潜心办案、精益求精的原则,以勤勉奉献的姿态,彰显着忠诚本色。
供稿:民 庭
编辑:徐帆丽
核稿:朱 丽
审批:林晓华
一键关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