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俊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技术研发上高投入,设备取得发明专利。受访者供图
“这次企业商业秘密被窃取,让企业遭受了重大损失。我们接下来会更加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加强企业技术开发的机密信息管理,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管理,防止商业秘密信息泄露。”回想起去年至今遭遇的经历,汕头市俊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俊国公司”)总经理罗俊生仍惊心动魄。
在被前员工窃取了技术图纸并仿造产品销售之后,俊国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证据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取证难度大,对违法者违法行为的认定非常困难,不够充足的证据,令罗俊生一开始也没底。
但当他向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了该事件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对该案件进行分析,指导企业以商业秘密被侵犯为由进行投诉,并第一时间对涉嫌侵权的公司进行查封和固化,确保电子数据取证的有效性,最终成功查处该商业秘密侵权案,对侵权人作出行政处罚10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件也是汕头市场监管部门自2019年以来查处的首宗侵犯技术秘密系列案件,在日前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专题座谈会”上,该案件还作为三个典型案例之一作经验介绍。
●南方日报记者 余丹
报案
企业遭遇前员工窃取商业秘密
俊国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钢铁厂的标识设备,占有率居全国前列。据罗俊生介绍,公司在研发钢铁厂的标识设备的过程中,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技术研发,几年来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经过上千次试错,逐步形成成熟的技术并开始批量投入生产,该设备的主要零部件喷枪总成2012年取得发明专利。
去年,罗俊生发现市面上有不少仿制公司的产品。经调查,他合理怀疑是公司前技术人员盗取整套技术图纸,把仿制产品低价销售给公司华北区域的客户,造成公司巨大经济损失。于是他第一时间向汕头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设备被他人仿冒、设备控制软件被盗用、主要零部件的多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遭到侵权。
若是以专利侵犯为由,在证据缺乏前提下进行民事调解,对企业而言并无太大帮助,且很容易打草惊蛇。“侵权的设备控制程序烧录在芯片里面,难以提取证据,提前走漏风声,可能会导致证据被销毁。”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案组负责人吴朋翥告诉记者,考虑到该设备涉及多项专利,但发明专利未公开披露设计图纸,侵犯商业秘密的可能性更大,他们建议企业以商业秘密被侵犯为由进行投诉。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历来是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保护的难点,集发现难、定密难、定性难、鉴定难、取证难等诸多难点于一身。“侵犯商业秘密维权胜诉几率仅30%,能结案的比较少,尤其是电子数据侵权取证更难。”吴朋翥说,此前汕头市场监管部门从未查处过商业秘密案件,这对于办案人员来说也是一次挑战。
破案
及时对电子数据进行固化取证
一切都必须在秘密中进行,并且一定要快。经过前期与俊国公司的沟通对接,2020年8月3日,在收到俊国公司的投诉书后,汕头市场监管部门在第二天就邀请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对涉嫌侵权的公司进行证据搜证,对该公司5台电脑的硬盘进行镜像文件提取生成文件校验码并制作《证据复制提取清单》经当事人确认签名。
“这个环节是为了确保现场电子数据取证的有效性。”吴朋翥说,在提取的电子数据文件中,发现当事人公司机械工程师使用的电脑硬盘内存放标识有“俊国公司”及其“七喷枪总成”“九喷枪总成”设备的设计图纸。其中“九喷枪总成”有4张图纸被人为地将“汕头市俊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改为侵权公司的名字。
“这是非常关键的证据。”吴朋翥解释道,由于俊国公司七喷枪总成和九喷枪总成的设计图纸所包含的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具有商业价值,且俊国公司对该技术信息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8月7日,执法人员对涉嫌侵权的公司存放的若干设备进行拆卸、查封,并将提取的电子证据及查封的喷枪总成送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经鉴定,权利人七喷枪总成和九喷枪总成的设计图纸所包含的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双方全部设计图纸具有同源性、产品具有关联性。
“有了这份鉴定报告及掌握的证据,基本可以判定当事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2021年4月21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当事人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70万元。同时,对当事人公司员工林某佳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38万元。
说案
企业需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
当前,随着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快速发展,商业秘密已日渐成为企业最核心和最具竞争力的无形财富。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汕头打造“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重要支撑,是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
经过此次事件,罗俊生更加意识到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他也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够加大商业秘密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认识,帮助企业建立内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我们期盼能够建立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形成以行政机关、公检法司法等机关多维度的保护体系,为那些自主研发技术的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武汉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该案件进行了点评。“俊国公司在本案中作为商业秘密权利人,积极主动维权,展现出较强的维权意识,这正是目前我们国家所需要倡导的。”宁立志强调,权利人必须首先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预防为主,而不是等被侵权之后,被动指望有关部门的救济和保护。
“事后救济难度更大成本更高,重点还是要预防,企业功课做在前头,要摸清商业秘密的家底,哪些信息可以成为商业秘密,哪些可以成为商业秘密保护对象,要做到心中有底。”宁立志建议,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职业伦理教育等,预防职工泄密。他透露一个数据,目前我国商业秘密纠纷70%发生在员工和企业之间,要重点做好员工保密工作,让其知晓违法成本,才能真正减少员工泄密概率。
吴朋翥表示,此次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成功办结,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和营商环境,确保市场主体持续保持创新创造活力,确保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下一步,汕头市场监管部门将锚定实施商业秘密保护新战略,积极借鉴各地成功经验,着力破解各项执法难点问题,推动形成对接企业需求、监管执法以及司法保护有效衔接的保护机制,为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