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日,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因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被罚10万元。此前,该公司曾因在公众号发文赞老板“有天眼,掌握万物之规律,是首屈一指的三百六十行状元大满贯”引起关注。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系“文峰美发美容”品牌商,2021年7月起,为了拓展业务,更好地推销沉香灸保健按摩服务,进一步提升业绩,当事人购进配套沉香灸使用的“至臻沉香套盒”并发放至全国部分直营店和品牌加盟店共计50家对外销售使用,该产品主要用于门店内的保健按摩服务。
同时为配合宣传,当事人的企划部根据百度检索的图文信息自行设计编辑有“2021年7、8、9月文峰全国门店夏季矩献 沉香灸 以香养心,以灸养身 天然沉香 无添加艾叶,好味道,更健康 ...沉香气血灸可以帮顾客达到排湿寒、缓病痛、补元阳、调气血的四大奇效”等图文广告宣传用语,于2021年7月5日通过微信群或电子邮箱等形式下发至全国50家门店负责人并授意其将上述广告宣传内容制作成海报、台卡等形式在门店内对外发布。
另外,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对外展示的企业期刊“今日文峰”(2021年7月期 第201期)也含有“沉香气血灸可以帮助顾客达到‘排湿寒、缓病痛、补元阳、调气血’”等广告宣传内容。上述沉香灸保健按摩服务不具有医疗用途,“至臻沉香套盒”中的产品也无药品、医疗器械批准文号,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上述广告内容系由当事人企划部自行设计编辑的,并未委托他人制作,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综上所述,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决定责令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据南都此前报道,近日,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因在公众号发文赞老板“有天眼,掌握万物之规律,是首屈一指的三百六十行状元大满贯”一事引起关注。
而在此之前,11月17日,上海市消保委曾发布文章称,就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消费者投诉中涉及的诸多问题,两次约谈该企业。
同时,上海市消保委通过投诉数据分析检索和消费者访谈调查等多种方式,对该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从相关情况看,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商业模式或暗藏重大风险。
12月9日,南都记者搜索后发现,点击文峰集团官网后系统显示“该网站已停止运行”,官网内容无法进行浏览。而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文峰”也已无法查询到。
12月12日,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发布声明致歉,称接受社会大众和媒体以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
声明还表示,文峰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等企业官方网站正在努力整改,并上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尽快恢复正常运营。上海文峰还将积极配合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公司的调查和整改,虚心接受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一切批评与处罚,并坚决整改到位。
采写:南都记者 杨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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