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郑浩
临颍县王岗镇善庄闫村,为破解村内资源少,村集体经济发展困难,没钱为群众办事的难题,经村三委商议,以村党支部名义,成立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每亩土地800元价格流转村民土地500余亩,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一是集中土地。流转土地后,通过与村民协商,对土地进行调换,将流转土地进行集中,开展大型机械进行工作,减少生产成本。二是降低风险。合作社考虑到辣椒等高收益作物受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每年增收不稳定,且存在一定的风险。于是通过种植玉米、小麦等收益稳定的粮食作物达到每年稳定增收的目的。
目前,合作社每年流转土地500余亩,每亩土地年收益400余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可增收20万余元,在增加村集体经济的同时,稳步提升了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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