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博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冰,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采取“边走边看边点评”的形式,深入到村(社区)进行实地调研,督导“无讼村居”创建工作进展。
姜冰同志一行先后到白塔镇因阜村、域城镇岜山社区、城西街道李家窑社区、大辛庄社区,现场了解了村(社区)诉讼数量、诉讼案件类型特点、万人成讼率、“小调解室”选址、矛盾纠纷化解办法和村(社区)“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及下一步实施打算等基本情况,与镇(街道)和村(社区)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和规划。
实地调研结束后,召开工作推进座谈会,民二庭、开发区(域城)法庭、崮山法庭三位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工作推进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杰就提高“无讼村居”创建工作思想认识、以目标和结果为导向精准研判、合理布局开展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冰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落实好中院党组和梁久军院长对 “无讼村居”创建工作的要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平安博山”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为群众带来可感可知可持续的安全感、幸福感。二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无讼村居”创建一定要符合村居现实条件、实际需求,区分城市社区和乡镇农村,以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群众获得感为原则,不搞形式,摒弃“一刀切”式的推进模式。三要创新落实,丰富载体。要充实和完善村规民约、示范性案例、小喇叭等创建载体,结合“三进”工作加强村居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E+”巡回法庭建设,切实做到创建工作“有声有形”。四是有的放矢,精准施策。要结合辖区诉讼案由构成和党委政府及群众需求,搞清楚哪类案由多、为什么多,弄明白群众急难愁盼之事是哪些,集众智、聚众力构筑好矛盾调处的第一道防线,切实将纠纷化解于萌芽之中。要学习基层治理中的先进经验,“土办法”一样能“办大事”,把行之有效的“土办法”上升为制度和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博山方案“”。
供稿:审管办编辑:王源签发:杨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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