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拒执行为,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12月15日清晨,市法院执行局组织40余名干警前往济宁市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对被执行人谢某拒不迁出涉案房屋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
此次行动源自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19年4月,市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将某被执行人所拥有位于济宁市任城区的一处门面房交付申请执行人王某抵偿债务;之后因案涉房产已租赁给案外人谢某,谢某对案涉房产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裁定驳回其异议请求,后谢某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再次判决驳回谢某的诉讼请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市法院已张贴执行公告并多次进行现场调查,责令谢某自行迁出,但谢某仍态度坚决,拒不配合法院的腾退工作。因此,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市法院决定对该案涉房产采取强制腾房行动。
行动之前,市法院执行团队制定了严密的强制执行预案。清晨,全体执行干警集合完毕,在宣读行动纪律和安排后整装出发。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在多次敲门无人应答的情况下,遂联系开锁公司强制开锁。入户后,执行人员有条不紊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记录、封装,并由搬运人员将物品搬至指定地点暂存。腾空房屋后,执行干警当即告知申请执行人接收房屋,强制腾房行动彻底办结。
本次执行行动仅历时2小时,所有执行干警严格按照工作指令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取证,保证强制腾房行动公开透明。整个执行过程十分顺利,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
“腾退难”尤其是“法拍房”腾退难,一直深深困扰着法院执行工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市法院执行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强制腾退等重难点工作为突破口,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努力提高执行质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稿:贾振超、杨凯 审核:吴慧星、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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