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兵
12月20日盘后,*ST天成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至此,*ST天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审理终结。
公告显示,*ST天成涉嫌三项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ST天成及其子公司共计8次为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对外借款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承兑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金质押借款担保,累计关联担保发生额49,183万元。2021年4月30日,*ST天成公告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违规担保余额11,180万元”。
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7年3月至2019年,*ST天成及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向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划转资金13,576.3万元、代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或利息8,916.1万元、对外借款19,000万元直接供银河集团使用、履行为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连带担保责任被法院强制划转资金5,441.0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总计46,933.42万元。2021年4月30日,*ST天成公告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31,050.08万元”。
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018年上半年,*ST天成发生诉讼事项2起,涉诉金额合计13,345万元,其中自2018年3月28日知悉“李振涛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天成控股等还借款本金9,000万元”起,*ST天成连续未披露涉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0%。*ST天成2018年全年发生诉讼、仲裁事项15起,涉诉金额合计56,438.6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49.12%。
随着*ST天成被证监会实施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2月3日至2019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4月2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天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银河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潘琦、姚国平、王国生、朱洪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潘琦、姚国平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王国生、朱洪彬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黄巨芳、马滨岚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ST天成是一家以电器、汽车配件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其产品主要有高压产品、中压产品、低压产品、成套产品、汽车连杆等。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ST天成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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