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文明单位审查验收,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合格,同意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11月,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成为中国磷复肥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佼佼者,是黄冈市、武穴市工业企业首获殊荣的企业。
全国文明单位,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每三年一届,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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