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不足、保险资金被占用,珠江人寿关联交易或导致亏损风险
《中国科技投资》龙秋月
据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人寿”)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54.98%、102.44%,逼近监管红线。截至今年9月末,珠江人寿的营业收入为135.41亿元,同比上升69.35%;净利润为-6.15亿元,同比下降3241.54%,亏损幅度不断扩大。
此外,以朱孟依为核心的朱氏家族,控制着珠江人寿接近90%的股权;珠江人寿也因频繁为朱氏家族产业输送资金被监管部门处罚。2021年3月,银保监会通报珠江人寿存在项目子公司融资借款超过监管比例规定、保险资金违规用于缴纳项目竞拍保证金、关联方长期占用保险资金等违规行为。珠江人寿涉嫌通过关联交易投资的方式向股东输送资金的行为,使其深陷质疑。
偿付能力逼近监管红线
2021年年初,银保监会正式下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指出,偿付能力监管指标扩充至三个,分别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风险综合评级≥B类。据了解,珠江人寿今年一、二、三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71.7%、74.74%、54.98%;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2.49%、122.7%、102.44%;风险综合评级均为B类。由此可见,今年以来珠江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指标不断下滑,截至三季度已逼近监管红线。
日前,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通报2021年第三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情况。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7.3%、240%;人身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6%。对比来看,珠江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指标远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在对珠江人寿最新一期跟踪信用评级公告中亦提及,珠江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待提升,面临一定资本补充压力。
北京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李滨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根据监管的规定,保险公司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应当将其最近一个季度偿付能力的数据和指标,向投保人进行告知。珠江人寿在其偿付能力充足率接近监管红线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经营和扩大销售新的保险产品,必然导致其偿付能力更加逼近监管红线,所以珠江人寿提高公司资本金是其继续依法合规扩大经营的基础和前提”。
李滨进一步分析称,“从有利于珠江人寿自身经营的角度而言,提高其偿付能力也是其公司及产品获得更大市场竞争能力的内在需求,毕竟在众多保险市场主体存在,保险产品同质化比较普遍的保险市场上,保险消费者不愿意选择偿付能力不稳定,整天为所持有保单到期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得到履行而担心的‘小’保险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偿付能力不足,珠江人寿还将暂时失去互联网保险销售的入场券。根据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具备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等条件。
目前,根据珠江人寿官网公布的产品信息显示,公司的保险产品涵盖健康险、年金险、万能险、投连险、意外险、寿险等多个险种,合计48款保险产品。由于《通知》指出只有符合互联网人身险备案规定的产品才能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而年金险、万能险、投连险等产品均不在互联网人身险销售范围之内,因此珠江人寿的大部分热销产品只能转向线下销售。
*珠江人寿官网公布的部分热销产品,截图自珠江人寿官网
关联交易存在风险敞口
目前,珠江人寿共有七位股东,第一、二大股东分别为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投资”)、广东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集团”),持股比例合计50.15%,均为公司控股股东。记者梳理公司股权关系发现,以朱孟依为核心的朱氏家族,控制着珠江人寿接近90%的股权。
*珠江人寿股权关系图,根据公司年报及天眼查官网相关数据制图
据珠江人寿官网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告显示,2021年10月,珠江人寿全资控股子公司上海圆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圆泉地产”)向公司关联方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珠江工程”)支付工程款 5.6 亿元。此前的2020年2月,圆泉地产曾向珠江工程支付5亿元工程款。珠江工程系珠江人寿股东广东韩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公司。据了解,圆泉地产目前正在施工建设商场及商业办公及酒店等项目。
此外,2021年3月,银保监会通报珠江人寿存在项目子公司融资借款超过监管比例规定、保险资金违规用于缴纳项目竞拍保证金、关联方长期占用保险资金等违规行为。
李滨告诉《中国科技投资》记者,“一些头部保险公司是在认真做保险,但有些中小保险公司的股东获得保险牌照的初心并非是做保险,而是获得保险牌照后,方便资本运作或使用保险资金。这类公司或者股东的一切行为都是围绕其非法获得保险资金的目的来行事。”
此外,2017年,珠江人寿收购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旗下五个项目子公司100%股权,分别为南昌西湖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西湖万达”)、大同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万达”)、益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万达”)、崇州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州万达”)、平顶山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顶山万达”)。目前,珠江人寿仍持有上述五家项目子公司的全部股权,上述五家万达广场均位于四五线城市,民生信托曾公开表示,“城市层级较低,除万达外,其他同业或机构在该区域不存在竞争优势或投资意愿”。
*珠江人寿向万达商管收购的五家项目子公司,截图自企查查官网
据珠江人寿历年年报披露,截至2020年末,珠江人寿对大同万达、益阳万达、西湖万达、崇州万达、平顶山万达的新增投资总额分别为3.06亿元、3.32亿元、5.19亿元、2.84亿元、3.07亿元。
珠江人寿还向收购项目提供股东借款。据银保监会通报,大同万达、益阳万达、崇州万达、平顶山万达四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分别为7.84亿元、8.59亿元、7.01亿元、8.82亿元,截至2019年6月末,上述四个项目实际融资借款金额分别为4.32亿元、4.48亿元、3.96亿元、4.27亿元,融资规模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15%、52.16%、56.48%、48.37%。然而,在最新的信息披露中,珠江人寿未公布五个项目子公司的营收情况。
根据《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以项目公司股权方式投资不动产的,该项目公司可用自身资产抵押担保,通过向其保险公司股东借款等方式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40%。因此,珠江人寿或已违反上述监管规定。
另外,联合资信在信用评级公告中指出,截至2021年3月末,珠江人寿逾期投资资产规模为29.28亿元,均为信托计划,涉及行业主要为房地产。然而不动产投资期限较长,资产的流动性及短期变现能力相对较弱,银保监会也指出,防止银行保险资金绕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截至今年9月末,珠江人寿的净利润为-6.15亿元,同比下降3241.54%。自2017年起,珠江人寿的净利润即出现亏损,且亏损幅度不断扩大。此外,珠江人寿三季度的净现金流为-53.5亿元,较上季度的17.16亿元下降了70.66亿元。对此,珠江人寿表示“公司由于业务萎缩,退保大幅提升,个别季度出现净现金流为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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