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淘宝网发布关于《淘宝网评价规范》规则变更公示通知,对“好评返现”“好评返优惠券”等行为作出明确规范,其中包括不得以物质或金钱承诺引导买家进行“好评”等,这个新规将于12月28日生效。
“好评返现”,造成的是一种共输局面。
首先,于消费者不利。网上购物不同于实体店,看不到摸不到,依赖的是卖家的图文展示和既往买家的评价。如果一种商品充斥不实的溢美之词,消费者如何评判商品的优劣?这侵害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重要法定权利。此外,返现的成本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还是要摊薄到每一个消费者头上。
其次,于商家不利。“好评返现”多年来一直是一个灰色地带,经常受到政策法规和平台规则的牵制。政策严,商家就收敛一些,政策宽松,商家就肆意所为。且不说“好评返现”为商家增加了额外的商业成本,单说随时可能被封号的风险就足以让一些商家“吃不了兜着走”。经营一个网上店铺不易,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这次亚马逊封号,好多商家就表示重新开始的成本太大,过去几年的积累都化为乌有。其三,于平台不利。网购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不仅是对商家的信任,对平台的信任也是重要一环。如果一个平台苦心构筑起来的信用评价体系是建立在虚假基础上,那么这个平台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就会大打折扣。
最后,于整体市场环境不利。信用是现代商业产生和延续的基础。这其中,既包括了主观上的诚实——秉持公平交易之理念,没有其他欺诈意图和目的,也包括了客观上对承诺的兑现。如果一个社会的商业行为一开始就在主观上存在着半公开的欺诈,这样的市场环境又怎么能让人放心?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日益融入世界产业链和供应链之中,守规合法经营是应然应份之举,否则,类似亚马逊封号的事就会不断上演。
既然于谁都不利,“好评返现”为何屡禁不止?这是因为,如果从短期看,这一招实在太好使了。
消费者通过“好评返现”回血,减少购物支出,像“闲着没啥事,给所有双11买东西的商家客服发好评返现,然后几分钟赚了200多块钱”的诱惑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抵挡;商家短时间积累大量“优质好评”——所谓“有图有真相”,对后续销售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平台从交易中抽取佣金和流量费,也可赚得盆满钵满。
有关方面对“好评返现”的现象也并非不关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2019年1月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虚构交易、编造评价,要求平台不得删除评价;今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
饮鸩止渴,伤害的终究是所有人。商家能否经营长久,最终还是要靠商品质量和服务,平台能否长久存续,靠的是实力与信用。治理“好评返现”的沉疴顽疾,政策、平台都要努力。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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