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在白云区同德街党工委指导下,同德联社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了《同德经济联合社及下属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任职履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同德联社规范成员代表任职履职事项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办法》着重从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面领导入手,进一步提升白云区同德街辖内经济联社和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素质,这在白云区尚属一个新探索。
“部分村社成员代表代表的是少数人的利益代言人,为一己私利,以各种形式扰乱会场现场和正常的办公秩序。”同德街党工委相关负责人说道,“必须从加强党的领导角度着手,从制度角度规范成员代表有关事项。”
记者了解到,《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穗云农〔2019〕84号)已对上述问题作出相关规范,但同德街辖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在穗云农〔2019〕84号文出台前,已进行换届选举。因此,同德街希望通过出台上述《办法》弥补监督缺位的局面。
《办法》分为五部分,分别由适用范围、任职条件、履职纪律、处理方式、其他事项等方面组成,其中任职条件部分主要参考《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穗云农〔2019〕84号)文件有关内容;履职纪律分别从会场内和会场外两方面事项规范履职纪律;处理方式参照白云区现有“两委”干部管理制度,视情节予以暂停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任职条件部分,街党工委保留处理权利,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对本届已当选成员代表是否违反任职规定进行处理,有力地加强党对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为党管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了抓手。
按照“四议两公开一报告”工作流程,同德联社于12月9日分别召开党组织会议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12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审议、12月24日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决议通过,表决上述管理办法。因疫情防控需要,会议采取分会场形式在5个经济社同步召开,街道挂片领导干部主动对接各经济社,到会指导本次会议召开,最终以同意代表140人,同意率95.89% ,表决通过了本《办法》。
近几年来,为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同德街在“三资”管理方面工作大力创新,总结自身工作经验,陆续出台了《同德街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指导意见》、《同德街关于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立项审查工作指引》等管理制度,创新性在集体资产交易立项前多部门联合审查、资产评估形成交易价格、集体物业出租带动城市面貌等工作方面出新出彩,为全区“三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受到白云区农业农村局通报表扬和全区推广。
【南方日报记者】谭超
【通讯员】周颖
【作者】 谭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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