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秀娟)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领我省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我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蓬勃发展。2021年,共有各类服务主体3.2万个,服务带动面积2300万亩,稳定服务小农户110万户以上。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30个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中,我省屯留区、永和县、太平洋保险山西分公司入选。2021年9月,我省下达中央资金2.7亿元,开展350万亩项目试点。
《意见》提出,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计划,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供销社等不同服务主体发挥优势和功能,更好地服务“特”“优”农业转型。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重点建设玉米、小麦、杂粮、谷子、油料、马铃薯、果树、蔬菜、食用菌、中药材(药茶)、猪、鸡、牛、羊、渔业、牧草、功能食品等20个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强化科技对全产业链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搭建金融平台,改善金融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研究拓宽包括服务订单、农业保单、农业设施在内的增信措施和抵(质)押物范围,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建行开发“服务主体托管贷”“农户托管贷”。
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利用“保底”“入股”“保底+分红”“服务+订单”等利益联结方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农资企业、农业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各类涉农组织向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延伸,采取“农资+服务”“科技+服务”“互联网+服务”等方式,推进技物结合、技服结合,实现业务拓展、创新发展。另外,还出台了全国首部农业生产托管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印发《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典型案例》,农业农村部两次以简报形式刊发我省托管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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